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吉林长春刑事辩护律师李宏瑞:危害食品安全案辩护

吉林长春刑事辩护律师李宏瑞:危害食品安全案辩护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269人看过
导读:李宏瑞自执业以来专注刑事业务。专长刑事辩护,尤其擅长危害食品安全等案件。曾办理被告人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争议核心为能否适用缓刑,律师精准辩护后,被告人获缓刑判决;还办理另一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同样助力被告人获缓刑。体现其处理此类案件的丰富经验。
吉林长春刑事辩护律师李宏瑞:危害食品安全案辩护

刑事辩护背景

李宏瑞是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的专职主办律师,服务地区为吉林长春。他执业以来深耕刑事辩护领域,累计办理各类刑事案件超100起,主要客户类型涵盖个人等。工作方式上,涉及刑事诉讼全流程,包括侦查阶段的取保候审、不予逮捕审查起诉阶段的不起诉撤案,审判阶段的缓刑、从轻减轻处罚乃至二审改判等,诉讼业务占比较大。他曾参与多起省内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如贪污贿赂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尤其擅长故意伤害经济犯罪网络犯罪等案件的精准辩护。

危害食品安全案一

当事人基本情况:被告人某某因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202X年X月,其明知所售粉色心形减肥药片含毒有害非食品原料,仍以260元出售30片获利。

争议焦点:能否对被告人适用缓刑。

律师角色:担任被告人某某的辩护人

律师采取的具体法律行动:全面查阅卷宗,精准梳理对被告人有利情节。制定针对性辩护策略,从犯罪情节轻微、法定从宽情节(坦白、认罪认罚)、酌定从轻情节(初犯偶犯、赔偿谅解、退缴违法所得、预缴罚金)、缓刑适用可行性等多维度展开辩护。庭审中围绕辩护要点,结合量刑标准及缓刑适用规定发表意见,与法官充分沟通。

最终结果:法院采纳辩护意见,被告人某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已缴纳);禁止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销售相关活动。

危害食品安全案二

当事人基本情况:被告人某某明知“减肥压缩糖果”系三无产品且含毒有害成分,通过微信朋友圈及网络平台销售,购进6000粒,累计销售2000粒,销售金额31262元,非法获利29162元。

争议焦点:能否对被告人适用缓刑。

律师角色:担任被告人某某的辩护人。

律师采取的具体法律行动:第一时间介入,全面查阅卷宗把握核心事实与量刑情节。梳理出被告人坦白、认罪认罚、初犯偶犯、积极退赃缴罚、具备社区矫正条件等从宽情节,制定“争取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策略。庭审中围绕辩护要点发表意见,与法官就量刑及缓刑适用充分沟通。

最终结果:法院采纳辩护意见,被告人某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已缴纳);违法所得29162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扣押在案的涉案产品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置。

网站地图

更多#刑事辩护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