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佳绩
程豪律师拥有超十一年法律执业经验,长期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在全国首例全链条打击侵犯公民停车信息案中,他作为被告人李某的辩护人进行有效辩护。在案涉1300万元职务侵占罪案中,为王某某进行辩护,成功将罪名辩为挪用资金罪。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二级案中,经其成功辩护,当事人均获得不起诉决定书。在非法经营罪(电视机顶盒)案里,他在审查起诉阶段打掉相关鉴定报告,最终使该案侦查机关作出撤案处理。这些案例充分体现了程豪律师在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辩护方面的深厚造诣。
民商纠纷胜诉
程豪律师在民商事纠纷领域也颇有建树。在吴某某与苏某某、南京昊利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中,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为吴某挽回经济损失800万元。在某某(南京)木业有限公司与南京某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案中,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为某某木业公司挽回巨额经济损失。在代理中交XX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与对方南京XX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中,驳回对方公司所有诉请,为中交公司免于300余万元赔偿责任。在某游乐设备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与原公司总经理石某某劳动争议系列案件中,通过代理公司一审、二审程序,驳回石某某所主张的192万元工资,另案驳回其主张的经济赔偿金等130余万元,共计为关联公司挽回经济损失332万余元。
典型案例剖析
以黄XX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为例,2009年6月11日,被告单位XX有限公司成立,黄XX为法定代表人,戴某某等分别负责公司不同事务。该公司存在生产、销售假冒品牌管材的行为。2018年1月11日,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会同质监局对其厂房及仓库进行查处,查获大量假冒管材。南京XX公司审计显示,公司自2014年至2018年销售仿冒管材金额巨大。程豪律师在该案中,凭借其专业的刑事法律知识,仔细研究案件细节,从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等方面入手,为被告人进行辩护,最终成功为被告人争取到缓刑的判决结果,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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