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数据洞察:邹X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的精细剖析

数据洞察:邹X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的精细剖析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902人看过
导读:在法律领域,每一个案件的背后都蕴含着大量的数据和技术细节,这些细节如同拼图的碎片,拼凑出案件的全貌。江颖静律师,一位在法律界深耕多年的专业人士,以其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对细节的执着追求,在众多案件中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
数据洞察:邹X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的精细剖析

江颖静律师简介

专业背景:江颖静律师毕业于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拥有法学学士学位。自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的法律实践经验,执业证号为13301201711012026。她服务于浙江杭州地区,就职于浙江惠崇律师事务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绿创广场3号楼b801室。

丰富经验:执业至今,江颖静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余件。她不仅精于诉讼与辩护,还积极投身于纠纷多元化解、基层治理与公益法律服务。目前兼任余杭区商事调解员、惠崇调解工作室调解员,入选余杭区法律援助库律师,并连续三年担任余杭区村(社区)法律顾问。

擅长领域:其擅长处理婚姻家事、合同事务、刑事辩护、债权债务、交通事故等各类案件。

案例纪实

案件指控与证据事实:2025年4月10日,杭州市余杭区XX以杭余检刑诉[xxxx]xx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邹X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指控称,2022年12月,邹X在明知他人违法犯罪的情况下,受上家指示从山东烟台前往湖北武汉,提供名下尾号为xxxx的中国建设银行卡和尾号为xxxx的中国银行卡各1张、手机银行及密码并陪同转账,协助接收、转移违法资金共计114万余元,其中查证系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王XX等人被骗资金49万余元。公诉机关提供了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书证、笔录、电子数据、被告人供述等证据。

律师辩护与法院判决:辩护人江颖静提出,邹X系初犯、偶犯,从犯,虽曾投案后脱逃不构成自首,但归案后供述稳定,自愿认罪认罚且已退赃3.5万元,恳请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法院经审理认为,邹X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且情节严重,但系从犯,归案后如实供述、自愿退赃、认罪认罚,依法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元,暂存的3.5万元按受损比例发还相关被害人。

这起案件中,江颖静律师通过对案件数据和技术细节的精准把握,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为有利的判决结果,充分展现了她在法律专业领域的深厚功底和对细节的把控能力。

网站地图

更多#刑事辩护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