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股权 > 高管股权奖金被扣案:法理剖析与实务启示

高管股权奖金被扣案:法理剖析与实务启示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078人看过
导读:在劳动纠纷频发的当下,如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准确适用法律条文成为司法实践中的关键问题。安徽徽通律师事务所的杨友良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成功代理一起高管离职后股权奖金被扣案件,为我们深入探讨相关法理与实务提供了典型案例。
高管股权奖金被扣案:法理剖析与实务启示

律师简介

专业背景深厚:杨友良律师拥有法学、社会学双本科学历,河南财经大学民商法学研究生学位。这种跨学科的知识结构,使其在处理复杂法律事务时,能从多维度进行分析,为案件解决提供更全面的思路。

实务经验丰富:自2019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逾1000件,尤其在合同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700余件,专注于房屋买卖、建设工程类案件,同时在侵权责任纠纷等方面也有丰富经验。其“因为专注所以专业”的办案理念,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行业地位显著:作为中国法学会会员、安徽徽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及建设工程领域团队负责人,杨友良律师在法律行业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案例纪实

案件争议焦点:原告程X与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争议焦点集中在程X离职后被扣留的60.7万股权奖金是否应返还,以及延迟发放现金奖金的利息和理财收益的主张是否合理。被告以《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为依据,认为程X已确认各项权益得到保障,不应再主张相关权益;而程X则认为该协议未涵盖其应得的股权奖金,且被告未将奖金用于购买股权,应予以返还。

法律适用与裁判结果: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为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当事人需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因双方已解除劳动关系,被告未为程X购买股票,应退回待购股票的奖金607000元。对于程X主张的延迟发放奖金利息,因其未提供实际应支付时间的证据,法院不予支持;理财收益不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程X可另行主张权利。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支付程X购买股权奖金607000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此案例彰显了杨友良律师在劳动纠纷案件中的专业能力,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宝贵的法理依据和实务参考,强调了劳动者在维护自身权益时应注重证据的收集和法律规定的准确适用。

网站地图

更多#公司经营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