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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高管被扣60.7万股权奖金,能否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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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609人看过
导读:在法律的世界里,总有一些律师凭借着敏锐的洞察力和执着的精神,在看似无解的案件中寻得真相。杨友良律师就是这样一位善于在复杂案件中破局的法律高手。
离职高管被扣60.7万股权奖金,能否追回?

律师简介:专注铸就专业

杨友良律师自2019年执业以来,已承办逾1000件案件,实务经验深厚。他拥有法学、社会学双本科学历,还是河南财经大学民商法学研究生。他秉持“因为专注所以专业”的理念,深耕合同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700余件,尤其在房屋买卖、建设工程类案件上表现出色,同时在侵权责任纠纷等领域也经验丰富。他身兼中国法学会会员、安徽徽通律师事务所主任等多个重要职务。

案例纪实:奖金追回的悬念与突破

原告程X与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劳动争议案充满了悬念。程X在该公司工作近15年,2022年1月25日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程X提出多项诉求,其中要求公司返还60.7万用于购买股权的奖金最为关键。公司则以双方签署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为由,称程X确认各项权益已得到保障,不应再主张奖金。

程X提供了一系列证据,包括劳动合同、激励制度、工资薪金截图等,证明自己应得奖金及公司未按约定购买股权的事实。然而,公司对部分证据提出异议,认为没有相关制度规定应返还购股款项,且公司有权根据经营情况调整奖金支付时间。

在这场证据的较量中,关键在于《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的效力以及公司是否应返还奖金。杨友良律师敏锐地发现,虽然协议中程X承诺不再主张其他费用,但该协议利用排除劳动者权益的条款规避公司责任,应属无效条款。并且,公司签订协议时未明确告知程X奖金未用于购买股票,存在隐瞒行为。

最终,法院认为双方已经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未为程X购买股票,应当退回待购股票的奖金607000元。而对于程X主张的资金占用利息和理财收益,因证据不足或不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未予支持。这场充满悬念的案件,在杨友良律师对证据的精准分析和突破下,为程X成功追回了大部分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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