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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离职后60.7万股权奖金被扣,律师助力成功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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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447人看过
导读:高管程某离职后,房地产公司扣留其60.7万股权奖金。程某委托杨友良等律师起诉,法院最终判决公司支付该笔奖金,驳回其他诉求。
高管离职后60.7万股权奖金被扣,律师助力成功追回

在2022年,一场劳动争议纠纷在安徽省XXXC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告程X曾是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高管,离职后与公司就股权奖金、资金占用利息、理财收益等问题产生了激烈的矛盾。程X委托了安徽徽通律师事务所的杨友良律师等为其代理此案。

矛盾起因

程X与该房地产公司有着近15年的劳动合同关系,2021年7月1日还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任职项目总经理。根据《某集团成就共享计划激励制度》,2020年7月程X获得成就共享奖金,其中50%以现金发放,50%用于购买集团公司股权。然而,2022年1月25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扣留了用于购买股权的奖金607063元,且未结算2022年1月至3月8日的理财收益。程X多次索要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激烈交锋

庭审中,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程X的代理律师杨友良,自2019年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合同领域经验丰富。他为程X提交了一系列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奖金分配汇总表、工资薪金截图等,以证明程X的主张。而被告公司则辩称,程X签署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表明其各项权益已得到保障,不应再就奖金等主张权益。同时,公司认为延迟发放奖金无需支付利息,理财收益不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

最终判决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因双方已解除劳动关系,且公司未为程X购买股票,应当退回待购股票的奖金607000元,支持了程X的该项诉求。对于程X主张的资金占用利息,因未提供证据证明奖金实际应支付时间,法院不予支持。理财收益不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程X可另行主张权利。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公司支付程X购买股权奖金607000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杨友良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为程X追回了被扣留的股权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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