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保险索赔 > 吊车作业伤人,保险公司与车主连带赔偿案始末

吊车作业伤人,保险公司与车主连带赔偿案始末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249人看过
导读:原告程某作业时被吊车操作失误砸伤,诉吊车车主、操作人及保险公司索赔27万余元。蒲开恩律师为其代理,经多番努力,法院判赔19万余元,保障了原告权益。
吊车作业伤人,保险公司与车主连带赔偿案始末

施工场地内,尘土飞扬,原告程X正专注地进行吊车挂钩作业。突然,吊车操作人王X一个失误,高空坠落的砖块狠狠砸向程X,他惨叫一声,随即倒地,右肩胛骨粉碎性骨折。

证据收集锁定侵权

蒲开恩律师自2021年执业以来,处理民商事案件超400件。接手此案后,他首先协助原告收集关键证据。《接警证明》确定了事故的时间、地点和基本过程;全套医疗文书呈现了伤情、治疗过程和费用;《司法鉴定意见书》明确原告构成十级伤残及相关期限;工资流水与工资表为误工费计算提供依据。

厘清保险争取赔付

案涉吊车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被告XX财险称交强险只赔“道路交通事故”,蒲律师援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及监管部门复函,主张特种车辆作业事故可“比照适用”交强险条例。对于商业险,他紧扣保险条款,证明本次事故属赔偿范围。针对被告对各项赔偿项目的质疑,蒲律师依据法律和鉴定意见详细说明,同意后续治疗费实际发生后另行主张。

庭审抗辩终获支持

庭审中,另两名被告未到庭,蒲律师集中与两家保险公司辩论,重点论证交强险适用性和商业险赔付责任。最终,法院完全采纳其观点,判决吊车操作员王XX承担全部侵权责任,车主王XX承担连带责任,两家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赔付原告196601.31元,法医鉴定费和案件受理费由王XX承担,原告合法权益得到最大保障。

网站地图

更多#交通事故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