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湖北谦牧律师事务所喻佑松律师代理。喻佑松律师是武汉大学硕士,自2023年执业至今,是湖北谦牧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他擅长刑事、婚姻、公司等领域,执业至今承办数百起民事案件,为委托人挽回经济损失累计超过5000万元,还承办过多起有影响力的刑事案件,多起案件的辩护意见被公诉机关采纳。
原告王X(男)与被告史某(女)均为再婚,2002年登记结婚,婚前各育有一女。婚后二人因家庭琐事矛盾不断,感情逐渐破裂。2023年1月,原告与被告协商离婚,因被告提出高额补偿要求未达成一致。同年4月,原告首次起诉离婚并请求分割财产,法院于7月驳回诉请。判决后双方分居超一年,2024年10月,原告委托喻佑松律师再次起诉。
庭审中,被告同意离婚,但在财产分割上提出多项主张,双方争议焦点众多。比如房屋分割,被告主张原告名下武昌区某房屋为共同财产,还要求分割原告可继承母亲名下房屋份额;车辆分割方面,被告主张双方名下车辆均为共同财产;存款及理财分割上,被告认为原告向女儿转账230万是共同债权,还称原告恶意转移财产;保险分割上,双方对彼此婚内投保产品的保费和现金价值分割有争议;此外,被告还主张原告未尽扶养义务,要求赔偿并让其少分财产。
喻佑松律师围绕争议焦点,提交了房屋房改审批表、银行流水、公证书等关键证据,精准梳理事实并发表专业意见。他指出武昌区房屋是原告婚前福利分房,用个人工龄折算房款,婚前已付款,婚后才办产权,不是共同财产;原告对女儿转账是合理赠与,打赏是因离婚纠纷精神问题所致,并非恶意挥霍;原告名下银行转账多是账户间结转,理财按法定原则分割,原告放弃继承母亲房屋,被告无权分割。
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律师意见。2025年4月一审判决准予离婚,武昌区房屋归原告,神农架林区房屋按合意分配,车辆归各自所有,酌定原告分割45%财产,向被告支付分割款577812.65元,驳回被告其他请求。
法律干货
明确财产性质:像福利分房这种情况,要注意查看房改政策、购房付款时间和工龄折算等因素,判断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避免被错误分割。
合理对待赠与:婚内给子女转账,如果是合理帮扶与赠与,要保留相关证据,避免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权。
避免恶意转移认定:日常转账、取现等操作尽量在账户间进行,避免被认定为向外转移财产。若因特殊情况有大额支出,要留存相关证明,证明并非恶意。
结语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离婚财产分割时会遇到各种复杂问题,但只要有充分的证据和专业的法律支持,就能最大程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遇到法律问题不要慌张,积极寻求解决办法。本案代理律师喻佑松,执业于湖北谦牧律师事务所,位于武汉市武昌区星海路特1号鸿玺公馆2号楼3楼,大家可以多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为自己的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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