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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遇债权诉讼、合伙未清算就分割财产,律师如何精准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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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108人看过
导读:最近和法律圈的朋友交流时,听到了两个很典型的案子。一个是企业破产清算期间遭遇债权诉讼,另一个是合伙没清算就想分割财产。这两个案子里,原告的诉求看似合理,实则存在不少法律问题。今天咱们就来看看丁婷律师是如何在这两个案子里精准出击,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企业破产遇债权诉讼、合伙未清算就分割财产,律师如何精准抗辩?

案例一:企业破产清算期间遇债权诉讼,律师精准抗辩驳回原告诉请

本案由北京云亭(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丁婷律师代理。丁婷律师从2023年开始执业,是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委员。她曾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七年,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行政执法经验,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诉讼、企业破产、刑事辩护等案件。

某矿业公司因经营不善,在2019年7月14日被哈巴河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2022年5月12日,原告阿XX以恢复原状纠纷为由将该公司诉至法院,称某矿业公司在20072021年占用其80.2亩草原探矿和建设,造成植被破坏,要求支付补偿费、拆除建筑并恢复植被。

庭审中,丁婷律师发现关键突破口在于程序合法性。某矿业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而原告在申报债权后又提起个别清偿诉讼,违背了《企业破产法》“公平受偿”原则。律师从程序和实体两个维度构建抗辩体系,程序上强调个别清偿诉讼违法,实体上对原告主张的补偿费计算等提出异议。

最终,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裁定驳回原告阿XX的起诉。因为破产申请受理后,债权人应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而非直接起诉要求清偿,原告已申报过债权,此次起诉不符合法定程序。

案例二:合伙未清算径直主张财产分割,律师精准抗辩驳回原告诉请

还是丁婷律师代理的案子。原告薛XX、被告冉某某与第三人邵某某自2019年起合伙经营,但未签书面协议。2022年12月20日,三人确认“余货总共2685吨,现挂账冉某某名下”。2025年1月,薛XX起诉冉某某,称2685吨玉米是合伙财产,冉某某售卖后未分配货款,要求支付应得款项及利息。

丁婷律师团队明确核心争议是“合伙未清算状态下能否径直分割财产”,制定了三层抗辩策略。他们发现原告曾就部分货物提出相反主张,存在滥用诉权嫌疑;且合伙未清算,无法确认利润和分配比例,原告径直主张分割财产于法无据;被告处置货物是经合伙人同意的。

法院最终采纳了律师的全部抗辩意见,判决驳回原告薛XX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律干货

1.破产债权申报: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债权人应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而不是直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债务人清偿,否则可能被驳回起诉

2.合伙财产分割:合伙财产分割需以清算为前提,在合伙未清算、合同未终止前,合伙人不能径直主张分割财产。

3.举证责任:在诉讼中,原告要完成举证责任,证据要能有力支撑自己的主张,否则可能面临败诉风险。

结语

通过这两个案例,我们看到在复杂的法律纠纷中,专业律师的精准分析和有效抗辩至关重要。遇到法律问题不要慌,只要依据法律规定,找准关键,就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案代理律师丁婷,执业于北京云亭(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地址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街北晟商业广场A座写字楼20层,可为大家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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