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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百色刑事辩护律师黄光杰:处理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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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634人看过
导读:黄光杰自2020年执业,擅长刑事辩护等。在柯XX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中,作为被告代理人,精准梳理情节,为其争取从宽,降低量刑幅度。
广西百色刑事辩护律师黄光杰:处理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刑事辩护执业

黄光杰是广西齐川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自2020年执业至今,服务地区为广西、百色。主要处理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离婚纠纷诉讼业务,案件数超千件。其服务对象涵盖企业和个人,以诉讼业务为主。

柯XX案详情

当事人方面,原告为公诉机关和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被告为柯XX。争议焦点在于柯XX是否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以及应如何量刑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黄光杰律师作为柯XX的辩护人,全面查阅案卷材料、会见被告人,梳理案件细节与量刑情节。在庭审中,针对公诉机关指控柯XX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以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要求其承担恢复生态环境成本16786元的诉求,提出柯XX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无主观故意、事后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且认罪认罚,建议认定其构成自首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

案件最终结果

法院经审理查明,柯XX的行为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采纳了辩护人提出的“柯XX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但未采纳认定自首及适用缓刑的建议。最终判决柯XX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罚金已缴纳);柯XX退至法院的恢复生态环境成本16786元,上缴国库由凌云县人民政府统筹用于林业资源管理;继续追缴柯XX违法所得10920元,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通过律师精准梳理情节,为柯XX争取到了一定程度的从宽处罚,降低了量刑幅度,也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中减轻了其诉讼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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