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专长
杨子兴自2016年开始在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刑事辩护与建筑工程案件占比约96%。他主要服务企业与个人,在诉讼业务上经验丰富。其承办的刑事案件中,涉及知识产权犯罪等多种类型,展现出扎实的专业能力。
销售假冒案代理
在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中,当事人为被告。检察机关指控被告在未获许可下,长期销售假冒知名品牌毛巾,销售金额达105万余元,非法获利7万余元,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并处罚金。被告核心诉求是厘清犯罪数额争议,争取从轻处罚。
杨子兴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全面阅卷,对各类证据进行系统梳理。他制定“认可罪名定性,聚焦数额争议与量刑情节双重发力”的辩护策略。首先,精准梳理数额争议,指出检察机关指控的销售金额中存在将非假冒品牌毛巾误计入犯罪数额的情况,提出应扣除6万余元的质证意见,从证据层面弱化“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依据。其次,精准界定主观明知时间,通过分析微信聊天记录和被告人供述,提出被告人对假冒商品的明知时间应从特定时间点起算,合理降低罪责评价。最后,全面挖掘酌定从轻情节,如被告系初犯、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部分违法所得以及自身患病等情况。庭审中,他条理清晰地发表辩护意见。
案件最终结果
法院虽未完全采纳律师关于销售金额的争议意见,但全面采信了从轻处罚辩护意见。最终,被告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相较于检察机关三年至四年的量刑建议,被告获得了相对较轻的刑罚,当事人对判决结果表示认可,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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