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实务里,证据就像一团迷雾,很多案件的事实认定都陷入困境。在这起上诉人XX公司、XX公司与上诉人宾馆公司,原审第三人赵XX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中,庞石磊律师凭借对证据的细致审查和关键细节的挖掘,成功扭转局面。
梳理材料,明确焦点
庞石磊律师接受XX公司、XX公司委托后,团队迅速行动。他们深入研究历次审理的判决书、庭审笔录等材料。庞石磊律师一页页翻阅判决书,仔细查看每一个判决细节;在庭审笔录中,逐字逐句分析各方的陈述和辩论。通过这样的方式,明确了核心争议焦点,包括赵XX支付款项的性质、工程造价鉴定意见的采信以及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标准。
针对焦点,充分举证
针对赵XX支付款项的性质问题,庞石磊律师重点强调生效判决已认定该笔款项为投资款。他收集了生效判决书、投资合作协议等证据,详细地向法庭阐述宾馆公司未提供足以推翻该事实的证据,指出一审法院突破生效裁判认定事实及合同相对性原则,将投资款认定为代付款并抵扣,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在工程造价方面,律师仔细核对鉴定意见书及相关证据,对鉴定意见中的各项费用逐一分析。他拿着鉴定意见书,一项一项地核算费用,针对宾馆公司提出的异议,准备充分的反驳证据和理由,维护鉴定意见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精准适用,改判胜诉
在逾期付款利息问题上,庞石磊律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主张一审法院按LPR四倍计算利息缺乏合同约定及法律依据,应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审法院受理后,庞石磊律师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代理意见,提交多组证据。针对宾馆公司的抗辩意见,他逐一进行回应和反驳。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庞石磊律师的意见,认定该笔款项为投资款,不应作为工程款抵扣;部分采纳律师对工程造价的观点;支持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的主张。撤销一审判决,判令宾馆公司向XX公司、XX公司支付工程款XXX.3元及相应利息,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百余万的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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