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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刑事辩护律师陈俊全:成功处理多起涉黑涉恶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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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533人看过
导读:陈俊全律师自2017年起执业,就职于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核心业务为刑事辩护,同时在婚姻家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等领域也有丰富经验。他承办案件超1000件,成功办理刑事及民事案件800余件。典型案件如林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获不起诉,蒙X寻衅滋事罪案获缓刑。
南宁刑事辩护律师陈俊全:成功处理多起涉黑涉恶案件

执业背景

陈俊全律师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拥有法学硕士学位。自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他是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同时担任第七届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公益委员会委员,上海政法学院广西校友会副会长以及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执业期间,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刑事及民事相关案件成功办理800余件,尤其专精于刑事案件,占比约70%。他常年担任大型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的法律顾问,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林某某案

林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起诉。在这起案件中,陈俊全律师作为林某某的辩护人,深入研究案件细节,收集相关证据。他仔细分析了林某某在整个事件中的行为和主观意图,发现林某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卷入了该案件,其行为并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构成要件。在法庭上,陈俊全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精彩的辩论,为林某某进行了有力的辩护。最终,林某某获得不起诉的结果,成功摆脱了刑事指控。

蒙X寻衅滋事罪案

公诉机关指控蒙X等七人犯聚众斗殴罪。陈俊全律师作为被告人蒙Xx的辩护人,提出了专业的辩护意见。他认为本案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理由是本案起因是蓝xx酒后辱骂、挑衅他人,属于“无事生非”行为,且纠集人员是为满足寻求刺激、争强好胜心理,殴打行为具有随意性和泄愤性质,不符合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同时,蒙Xx具有自首情节,获得了对方人员的谅解,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对蒙Xx等七人减轻处罚,对蓝xx、蒙Xx、韦X适用缓刑。陈俊全律师在这起案件中,为被告人争取到了较为理想的判决结果,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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