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两口结婚后,生活逐渐稳定,不少家长就想着给孩子买套房子。但这里面就有个问题了,给孩子买的房,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呢?这事儿可关系到不少家庭的利益,要是没弄清楚,以后万一夫妻之间有点矛盾,这房子的归属可就成了大麻烦。接下来咱就好好唠唠这个事儿。
一、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这种情况下,一般会被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说,小李和小张结婚后,小李的父母出资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了小李名下。那这套房子就属于小李的个人财产。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如果是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
要是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了夫妻双方名下,那就可以视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小王和小赵结婚后,小王的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了小王和小赵两个人的名下。此时,这套房子就属于他们夫妻二人共同所有。这是因为登记在双方名下,从法律角度看,就表明有将房子赠与夫妻双方的意思。
三、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
这种情况相对复杂一些。一般会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比例,夫妻按份共有。比如,小陈和小周结婚后,小陈的父母出资60%,小周的父母出资40%,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小陈名下。那小陈和小周就按照6:4的比例按份共有这套房子。不过要是有约定的话,就按照约定来处理。
四、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
当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时,毫无疑问,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小孙和小吴结婚后,双方父母都出了钱买房子,并且登记在了小孙和小吴两个人名下。那这套房子就是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时,通常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配。
孩子的房子归属问题处理好后,后续可能还会有一些状况。比如,夫妻感情变化要分割财产时,对于房产的价值评估、分割比例协商不一致怎么办;房子后续要进行买卖、抵押等操作时,涉及夫妻双方的权益又该如何处理。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可以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房产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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