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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定金和首付打水漂?律师助力让开发商双倍返还,到底咋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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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0 · 1390人看过
导读:最近和一位律师朋友聊他的工作,他提到,很多人在买房时遭遇糟心事,尤其是遇到开发商没拿到预售许可证,签了认购协议又拒绝签正式合同,还不退款的情况。大家不知所措,不知道怎么维护自己权益。下面李耀贤律师就分享一个类似的真实案例,教你如何解决这类难题。

案例讲解

本案由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李耀贤律师代理。李耀贤律师自2018年执业至今,有着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2012年毕业于西南大学法学本科,系统掌握法学核心知识,先后在重庆宸沛律师事务所、重庆百君(合川)律师事务所任职,积累了多元化的法律经验。她擅长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侵权责任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劳动工伤房产纠纷等领域,秉持“律师以法为道,事务以恕为德”的执业理念。

曾有一委托人想购置商铺,和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普洱XX公司签了《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交了30000元定金,约定7天内签正式合同。委托人如约交了定金后,要求签正式合同,却被要求等通知,后来又按要求付了207240元首付款,但开发商一直拒绝签正式合同,也不退款。委托人发现房子根本没取得预售许可证,于是委托李耀贤律师维权。

李律师接手后,赶紧梳理事实,固定证据,像认购协议书、付款凭证、住建局通报等,能证明双方签了预约合同、委托人付了钱、开发商没证还不签正式合同的事实。

庭审时,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说自己和另一家公司独立,没房源也没收款,不应担责;普洱XX公司承认收款,却只说协商还款

针对这些抗辩,李律师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意见:首先,认购协议双方都盖章了,对双方有约束力,不能以没收款为由免责;其次,开发商没证就签约收款,还不签正式合同,构成违约,要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首付;最后,委托人的资金利息和律师费等损失,也该支持。

最终,法院采纳了李律师的意见,判决解除认购协议,开发商十五天内连带返还双倍定金60000元、首付207240元,还让他们承担部分受理费。不过因委托人选了定金罚则,利息和律师费请求没被支持,但核心诉求实现了。

法律干货

核实预售许可:买房前,一定要通过住建局官网等渠道,核实开发商有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没有证的话,合同可能无效,自己权益难保障。

保存证据:签认购协议、付款等过程中的凭证都要留好,一旦有纠纷,这些就是维权的关键。

明确违约责任:认购协议里要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要是开发商违约,咱能按协议要求赔偿

结语

大家在买房时遇到问题别慌,只要了解法律知识,保留好证据,就能维护自己的权益。本案中,李耀贤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帮委托人争取到应有的赔偿。李律师在云南普洱执业多年,就职于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地址在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龙生路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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