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杨某涉嫌盗窃罪一案中,复杂的局面一度令人感到棘手。杨某虽盗窃财物价值达13200元,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又存在自首等情节,如何在法律框架内为其争取最优结果,成为摆在辩护律师面前的难题。
梳理从宽情节
王定洪律师自2016年执业以来,经验丰富。他阅卷并与杨某沟通后,明确关键突破点。核查“自首”要件,确认杨某符合“自动投案、如实供述”;推动认罪认罚程序,让杨某自愿签署具结书;主导赔偿谅解工作,劝说杨某家人赔偿并额外补偿,促成被害人出具谅解书,为“相对不起诉”铺垫条件。
精准提交意见
审查起诉阶段,王律师向检察院提交书面辩护意见。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论证3项从宽情节的合法性与关联性,补充杨某“法律意识淡薄、因贪图小便宜犯罪、无犯罪前科、主观恶性小”的背景,明确提出“无需刑罚惩罚,建议相对不起诉”的主张,并全程参与证据开示等环节。
沟通推动采纳
针对案件“涉案金额较大但情节轻微”的特点,王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强调杨某已弥补被害人损失,再予刑罚易加剧其家庭负担,且悔罪彻底、再犯罪风险低,呼应检察院考量,强化“作相对不起诉符合司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观点,最终推动检察官认可辩护思路,使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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