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四川鼎仁律师事务所解正军律师代理。解正军律师自2019年执业至今,拥有四川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尤其在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工伤赔偿等民商事领域经验丰富。
2021年3月3日,被告巫XX到原告兰州某某大型吊装设备有限公司承建的项目工地做地面杂工。6月13日,巫XX在工作时受伤,先后两次住院治疗。相关生效法律文书已确认双方在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6月13日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2023年6月29日,巫XX所受伤害被认定为工伤,伤残等级评定为十级。
之后,原告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与被告不存在劳动关系,无须支付被告工伤待遇133,706.55元,并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被告巫XX则认为,双方劳动关系已被生效判决确认,劳动关系应于2022年3月23日终止,原告应依法支付工伤待遇,请求维持仲裁裁决结果。
法院审理的焦点集中在劳动关系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终止时间、工伤待遇具体金额以及仲裁与诉讼程序衔接问题。最终,法院认为生效判决已确认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结合被告治疗情况及双方未再履行劳动权利义务的事实,认定劳动关系于2022年3月23日终止。法院核算各项费用总计为152,499.55元,但因被告未对仲裁裁决提起诉讼,应视为认可仲裁结果,故原告支付金额以仲裁裁决的133,706.55元为限。
法律干货
保留证据:劳动者在工作中要注意保留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像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受伤后也要保留好病历、诊断证明等资料,方便后续维权。
了解工伤认定程序:工作中受伤,要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一般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关注仲裁和诉讼结果: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满意,要及时在规定时间内起诉,不然可能会被视为认可仲裁结果。
结语
通过这个案例可以看出,法律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遇到劳动纠纷不要慌,要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权。解正军律师是四川鼎仁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服务地区为四川凉山,律所位于凉山州西昌市大石板路东段3号检测苑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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