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陈X以民间借贷纠纷将被告李X、刘X诉至法院,要求归还借款及利息等。被告李X面临巨额还款诉求,形势极为不利,此时,他委托了浙江富奥律师事务所的刘学勤律师代理此案。
发现关键线索
刘学勤律师接手案件后,仔细梳理细节,发现原告与被告李X之间实则存在委托理财关系。2014年双方签订《理财协议》,陈X出资由李X进行股票投资,收益按比例分成。而所谓“借款”,实际是理财收益用于购置车辆等费用,并非借贷行为。
庭审有力抗辩
庭审中,刘学勤律师提出关键抗辩。一方面指出双方无借贷合意,案涉款项是理财收益分配;另一方面强调原告仅依据转账凭证主张借贷关系,却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借贷合意。同时,律师方申请调取理财账户流水,虽原告仅提供部分,但结合协议约定及盈利事实,形成了完整证据链。
逆转案件结局
法院经审理认为,借贷关系需具备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两个要件。原告虽证明了款项交付,但未能证明与被告李X存在借贷合意,而刘学勤律师方已就款项性质为理财收益分配完成举证责任。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为被告避免了巨额经济损失,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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