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XX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共有纠纷案件中,上诉人一审败诉,法院以“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准,私下协议不能对抗登记”为由,驳回其确认房屋50%产权份额及分割补偿的诉求,上诉人陷入绝望。此时,北京市盈科(南宁)律师事务所的曾惠媛律师接受委托,为上诉人代理二审案件。
一审困境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是同胞姐弟,涉案房屋是父母离婚时赠与的,后过户至被上诉人名下。2023年6月,双方签订《协议书》,约定房屋各占50%产权。但因款项纠纷产生争议,上诉人诉请确认产权份额并要求折价补偿,却遭遇一审败诉。
二审策略
曾惠媛律师紧扣一审法律适用错误核心,制定了三层靶向抗辩策略。一是厘清物权与合同效力边界,援引《民法典》第215条,表明双方《协议书》是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二是驳斥赠与撤销抗辩,指出父母赠与已完成财产权利转移,对方以“撤销赠与”否定产权份额没有依据;三是夯实产权依据,结合双方微信聊天记录、《协议书》签字确认文件及被上诉人的陈述,形成完整证据链。
逆转胜局
二审法院审理后,全面采纳了曾惠媛律师的代理意见,最终判决撤销一审全部判决,支持上诉人确认产权份额的核心诉求。这一结果成功为当事人确认了核心房产50%产权份额,彻底扭转了一审败诉的局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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