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背景情况
段彪永律师拥有深厚的法学教育背景。他本科毕业于云南大学法学专业,获得法学学士学位,为其打下了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之后,他又在中国政法大学深造,攻读刑法专业硕士学位,进一步提升了自己的专业素养和学术水平。这种跨层次、多维度的学习经历,使他在法律知识体系上更加全面和深入,为其在法律实务中的出色表现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持。
执业机构任职
段彪永律师执业于云南曲直律师事务所,担任该所副主任一职。这不仅体现了他在律所中的重要地位,也反映出他在律所管理和业务发展方面具备一定的能力。同时,他还担任云南省人力资源管理师协会副会长、昆明市律师协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会副主任以及昆明市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等职务。这些社会职务使他能够广泛参与行业交流和仲裁工作,进一步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人脉资源。
工伤案件承办
自2011年执业以来,段彪永律师在工伤赔偿领域深耕多年。他累计承办工伤案件已逾600件,在云南省内工伤赔偿领域具有深厚的实务积淀。其承办的案件中,工伤赔偿案件占比约90%,充分显示了他在该领域的专注和专长。此外,他在工亡案件、超龄工伤认定等细分类型案件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工伤赔偿难题。
行政诉讼处理
除了工伤赔偿案件,段彪永律师在不予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诉讼领域也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他承办此类案件达13件,其中不予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占比约80%。在处理这些案件过程中,他熟悉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部位增补等关联案件的处理流程,能够运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典型案例详情
2023年3月,申请人入职被申请人处,月工资8000元,由被申请人次月15日左右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发放,但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被申请人也未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费。2023年5月,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货车上装塑料管时不慎从货车上摔下受伤,后送医院治疗。2024年11月,经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申请人伤害情形为工伤。2025年5月,经云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鉴定认定申请人为伤残八级。
仲裁委员会在审理此案时,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由于被申请人未为申请人参加工伤保险,所以本案所涉的工伤保险待遇均由被申请人依法支付。对于停工留薪期工资,参考《云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申请人受伤害部位对应的停工留薪期应为3-5.5月,仲裁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结合住院天数及工资等客观事实,支持申请人停工留薪期工资24000元(8000元/月x3月)。对于住院期间护理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仲裁委综合市场价格水平、有关标准和举证实际,支持申请人主张的2400元。
最终,仲裁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裁决由被申请人公司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80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9098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47294元、停工留薪期工资24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48元、住院期间护理费2400元,上述款额合计311140元,限于裁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完毕。此裁决为终局裁决,劳动者如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陆良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符合特定情形的可向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执业理念坚守
段彪永律师秉持“责任为先,全力以赴”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他都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待当事人的委托,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无论是简单的工伤赔偿案件,还是复杂的不予工伤认定行政案件,他都能认真分析案件事实,运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这种对责任的坚守和全力以赴的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也为他在法律行业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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