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的世界里,并非每一段结合都是合法有效的。有时候,由于各种原因,一些婚姻可能从一开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比如一方在结婚时未到法定婚龄,或者双方属于法律禁止结婚的近亲属关系等情况,都会导致婚姻无效。那么,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要办理婚姻无效手续应该怎么做呢?接下来就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明确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比如小李和小张结婚时,小李其实还和他人存在婚姻关系,那么小李和小张的婚姻就是无效的。又或者小王和小赵是表兄妹,他们结了婚,这种基于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姻同样无效。还有如果小孙和小周结婚时,小孙还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他们的婚姻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二、确定申请主体
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例如,小张发现小李重婚,小张作为婚姻当事人可以申请婚姻无效,小张的近亲属也可以作为利害关系人申请。
三、准备相关材料
申请时,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需要提交重婚者与他人的结婚登记证明等能证明重婚事实的材料;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的,要提供能证明双方亲属关系的户籍证明、出生证明等材料;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的,应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能证明年龄的材料。比如,小孙和小周的婚姻因小孙未到法定婚龄无效,申请时就需要提供小孙的身份证来证明其年龄情况。
四、向法院提起申请
申请人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比如,法院受理了小张申请小李重婚婚姻无效的案件后,经过审理查明事实,就会作出相应的无效判决。
五、处理后续事宜
婚姻被宣告无效后,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例如,小李和小张婚姻无效后,他们在同居期间购买的房产,就需要按照上述原则进行处理。
婚姻无效手续办理完毕后,可能还会面临财产分割的后续执行问题,子女抚养权的变更问题,以及一方对婚姻无效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等情况。这些问题的处理需要更专业的法律指导。如果你在办理婚姻无效手续过程中遇到难题,或者对后续可能出现的情况不知所措,不妨到律图网咨询专业律师。律图网汇聚了众多具备专业执业资质的律师,他们有着丰富的处理婚姻案件的经验,能够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准确且有效的法律建议,为你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道路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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