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介
王战军律师在西南政法大学完成本科学业,系统学习了法学专业知识。自2019年起,他踏入律师行业,开始在法律领域深耕。目前,他担任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证号为150xxxxxxxx089393。其服务地区主要为重庆,执业机构位于重庆市江北区聚贤街25号江北嘴金融城3号T3栋24、25、26楼。王战军律师秉持着“只要我决定受理这个案子,摆在面前的就只有一个日程——打赢这场官司。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来,不管这样做会产生什么后果。”这一源自艾伦.德肖微茨的执业理念,全身心投入案件办理中。
强奸罪上诉案精准辩护改判
2023年8月3日晚,李XX在庆祝生日时与友人聚会,邀请被害人贺某某一同前往KTV。次日凌晨聚会结束后,李XX邀请贺某某到酒店聊天,在房间内对贺某某实施了强制猥亵行为,导致贺某某身体轻微损伤。案发后,李XX于2023年8月6日被刑事拘留,同月10日被取保候审,并且取得了被害人贺某某的书面谅解。XX省XX县人民检察院以李XX涉嫌强奸罪(未遂)提起公诉,XX省XX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24年5月31日作出刑事判决,认定李XX构成强奸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同日李XX被依法逮捕。
李XX不服一审判决,认为量刑过重,于是委托王战军律师作为其二审辩护人提起上诉。王战军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梳理全案卷宗材料,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以量刑过重为核心,同时建议当事人认罪认罚、充分举证悔罪及谅解情节,确定了二审辩护思路。本案二审由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不公开开庭审理,XX省XX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履行职务,王战军律师为李XX进行了辩护。
最终,法院改判李XX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适用缓刑。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一审定性为强奸罪是否准确、量刑是否适当以及二审能否对被告人适用缓刑。王战军律师精准把握上诉切入点,制定了针对性的辩护策略;建议当事人认罪认罚,契合法定从宽原则;充分举证从宽情节,与检察机关和法院进行有效沟通,促成了裁判优化;同时依法履行辩护职责,保障了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各项合法权利。
另一起强奸罪案获缓刑
被告人章X于2022年8月在XX市XX区偶遇被害人小贺(案发时13周岁,系未成年人),搭讪后将其带至租住房屋内,双方多次发生性关系。2023年3月,章X因涉嫌强奸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4月被依法逮捕。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以章X明知被害人系未满14周岁幼女仍与其发生性关系为由,指控其构成强奸罪并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判处章X有期徒刑四年。
章X不服一审判决,家属委托王战军律师担任二审及重审阶段辩护人提起上诉。XX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发回XX市XX区人民法院重审。重审阶段,公诉机关补充起诉章X多次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王战军律师围绕案件核心争议点展开全面辩护,指出章X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时,被害人多次谎报年龄,结合其穿着打扮、言谈举止等,章X已尽到合理审慎注意义务,难以明知其未满14周岁;侦查程序存在部分瑕疵,部分证据收集不符合法定程序;章X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系双方自愿,无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同时,王律师提交了章X与被害人的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并对公诉机关提交的证据进行了有效质证。
经重审法院审理查明,章X构成自首。法院综合全案证据,采纳了辩护人关于自首的辩护意见,认定章X构成强奸罪,但鉴于其具有自首、悔罪等情节,犯罪情节较轻,无再犯罪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最终作出改判三年,缓刑四年的判决。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被告人章X是否明知被害人系未满14周岁幼女以及侦查程序的合法性问题。王战军律师精准定位辩护焦点,有效开展证据攻防,全力争取从轻情节,保障了程序公正,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兼顾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和案件的客观事实。王战军律师在这两起典型的强奸罪相关案件中,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严谨的工作态度和有效的辩护策略,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为理想的判决结果,充分展示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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