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婚姻走到尽头时,会选择离婚来结束这段关系。但自从离婚冷静期制度实施后,不少人就有了疑惑。离婚冷静期给了夫妻双方30天的时间去重新审视婚姻,可要是过了这30天,还能不能顺利办理离婚手续呢?这是很多打算离婚的人心里的一个疙瘩。毕竟生活中可能会因为各种突发状况,导致没能在30天内去办理,那之后该怎么办呢?下面就来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及时间节点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离婚协议书》(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比如小张和小李去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给了他们离婚冷静期开始的回执单,如果在这30天内小张反悔了,那么他可以按规定撤回离婚申请。要是他们都没反悔,但过了冷静期后的30天还没去领离婚证,就会被视为撤回申请。
二、过了30天冷静期的两种情况
如果是过了离婚冷静期30天还没超过第二个30天期限,双方依旧决定离婚,那可以在这第二个30天内,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这些证件材料通常包括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
但要是超过了第二个30天期限,那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意味着这次离婚登记流程结束了。要是之后还想离婚,就需要重新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再次经历30天离婚冷静期和之后的30天领证期。
三、再次申请离婚登记的流程
夫妻双方需要再次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工作人员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后就和第一次申请一样,进入30天的离婚冷静期。
比如小王和小赵第一次申请离婚,因为一些事情耽误,过了两个30天期限没办成。后来他们又想离婚,就重新去婚姻登记处申请,再次开启了离婚冷静期的流程。
四、诉讼离婚不受冷静期影响
如果觉得离婚冷静期的流程太繁琐,或者担心过了时间导致离婚申请撤回,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夫妻一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诉讼离婚没有离婚冷静期的限制,不过流程相对复杂,需要准备起诉状、证据等材料。
离婚冷静期过后的情况处理好之后,后续可能还会面临财产分割执行、子女抚养费用调整等问题。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当,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和纠纷。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让你在处理离婚相关问题时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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