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没有立遗嘱死后财产怎样分配
农村居民未立遗嘱去世,其财产按照法定继承分配。法定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农村未立遗嘱死者债务在财产中如何处理
根据《民法典》规定,农村未立遗嘱死者债务在其财产中的处理,遵循限定继承原则。首先,确定死者遗产范围,包括农村房屋、土地承包经营权收益、存款等。若有多个继承人,共同继承遗产。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债务。比如遗产价值10万元,债务12万元,继承人最多还10万元。超过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若继承人放弃继承,对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处理时,先分割出必要的丧葬费用等,再清偿债务。若遗产已分割,各继承人按所得遗产比例分担债务。
三、农村无遗嘱死者债务超出财产范围咋处理
根据《民法典》规定,农村无遗嘱死者债务超出财产范围时,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继承人继承遗产,仅需在继承遗产的价值范围内偿还债务,对于超出部分无义务偿还,但自愿偿还的法律不禁止。若继承人放弃继承死者遗产,则无需承担债务。债权人不能要求继承人用自身财产偿还超出遗产部分的债务。
当探讨农村没有立遗嘱死后财产怎样分配时,除了基本的法定继承分配方式,还有一些相关问题需关注。比如,若存在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而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另外,对于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也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如果您对这些财产分配具体细节、特殊情况处理等还有疑问,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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