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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诉讼时效的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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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7 · 1070人看过
导读: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一般适用三年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自权利受损超二十年,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依申请延长。特殊损害赔偿如产品缺陷致损,诉讼时效为三年。人身损害赔偿,受伤害明显从受伤害日起算,后确诊的从确诊日起算。权利人应及时行权,防超时效失胜诉权。
损害赔偿诉讼时效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损害赔偿诉讼时效的规定是怎样的

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一般适用三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对于一些特殊的损害赔偿,如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此外,在人身损害赔偿中,受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权利人要及时行使权利,避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

二、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有多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需区分一般情形与特殊情形:

1.普通诉讼时效:

一般损害赔偿(如人身侵权财产损害等)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此为《民法典》第188条的核心规定。

2.特殊领域时效:

-环境/生态损害赔偿:依《环境保护法》第66条及《民法典》第1239条,诉讼时效为三年,起算点同普通情形;

-产品责任损害:《民法典》第1203条明确,因产品缺陷致损的赔偿请求权,诉讼时效为三年;

-最长保护期限:无论权利人是否知晓损害,自权利受损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

提示:诉讼时效经过将导致胜诉权丧失,建议权利人在知晓权益受损后及时固定证据、向义务人主张权利或提起诉讼,避免时效风险。若涉及复杂情形(如未知义务人),需结合具体事实判断起算点。

三、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限是多长

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申请决定延长。

如果是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赔偿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另外,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这类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在了解损害赔偿诉讼时效的规定是怎样的之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诉讼时效的中断和中止情况。若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而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法定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若你对损害赔偿诉讼时效的这些拓展问题,或其他相关法律细节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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