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应对复杂案件
刘学勤,浙江富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刑事部主任,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自2020年开始执业。他在执业期间处理过几百件婚姻家事、合同纠纷以及刑事案件等各类案件。此次,他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展现了出色的专业能力。
原告陈X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将被告李X、刘X诉至法院,要求归还借款及利息等。被告李X委托刘学勤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
精准识别案件本质
刘学勤律师接手案件后,对案件细节进行了细致梳理。他发现原告与被告李X之间实则存在委托理财关系。2014年11月20日,双方签订《理财协议》,约定陈X出资由李X进行股票投资,收益按50%分成。而陈X所主张的“借款”,实际是在理财账户盈利后,双方协商以收益为李X购置车辆及相关配套费用,并非借贷行为。刘学勤律师通过对《理财协议》及交易细节的深度分析,准确识别案件本质为委托理财收益分配纠纷,而非原告主张的民间借贷纠纷,为后续抗辩奠定了核心基础。
构建有效证据链条
庭审中,刘学勤律师提出关键抗辩。一方面指出双方无借贷合意,案涉款项实为理财收益分配;另一方面强调原告仅依据转账凭证主张借贷关系,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借贷合意。同时,刘学勤律师方申请调取理财账户流水,虽原告仅提供部分账户流水,但结合协议约定及双方认可的盈利事实,足以形成完整证据链。他围绕理财协议、账户盈利事实、款项用途等关键节点,组织并提交证据,有力反驳了原告诉求,让法院清晰了解案件事实全貌。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法院经审理认为,借贷关系成立需同时具备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两个要件。原告虽证明了款项交付,但未能举证证明与被告李X存在借贷合意,而刘学勤律师方已就款项性质为理财收益分配完成举证责任。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原告承担。刘学勤律师成功驳回原告恶意诉讼请求,不仅为当事人避免了巨额经济损失,更维护了其名誉和合法财产权益,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刘学勤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细致的工作态度,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支持,展现了他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深耕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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