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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善用法规,助力政策性房屋执行异议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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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5 · 1147人看过
导读:杜海亮律师自2018年执业,在土地与房产领域深耕多年。他具备深厚实务积淀,承办百余件重大疑难案件。在政策性房屋执行异议案中,他凭借专业能力梳理证据、援引法规,助力案外人胜诉,为同类案件提供了裁判参考。

执业经历奠定专业基础

杜海亮律师有着丰富的职业经历。2014年至2017年任职于市级公安机关,积累了扎实的公法实务经验与案件研判能力。2015年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完成知识储备转型。2017年加入浙江共业律师事务所,凭借专业积淀,2022年晋升为律所合伙人。多年来,他专注于行政诉讼、土地与房产、建设工程、经济纠纷四大核心领域,还担任多家机关单位及国有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

案件挑战与证据梳理

在案外人甄某某、郝XX与被执行人潘XX的政策性房屋执行异议案中,面临诸多挑战。案涉房屋为大龄青年解困房,因政策规定需自结算之日起满5年方可过户,而此时过户时间未到,房屋却因潘XX犯诈骗罪被法院强制执行并查封。杜海亮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证据链。他收集了转让协议、银行转账凭证、微信转账记录、收条、物业费缴纳证明等材料,以此佐证案外人在房屋查封前已签订合法有效合同、合法占有房屋的事实。

法规运用与庭审策略

庭审中,杜海亮律师重点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他主张案外人已按约支付大部分房款且主动交付尾款,未办理过户是因政策限制,非自身过错。这种精准的法规运用和清晰的庭审策略,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基础。

案件典型意义

最终,法院采纳了杜海亮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案外人权利足以排除执行,支持其异议请求。这一案例明确了在金钱债权执行中,善意买受人购买政策性限制过户房屋,满足查封前签约、合法占有、支付价款且非因自身原因未过户的条件,其权利可排除强制执行。该案为同类政策性住房的执行异议案件提供了裁判参考,有效维护了善意买受人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杜海亮律师在土地与房产领域的专业能力和深耕成果。未来,杜海亮律师将继续秉持“专业、严谨、负责”的执业理念,为更多客户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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