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没了土地怎么办
在我国,关于父母去世后土地的处理,需区分不同情况。如果是农村的承包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在承包期内,家庭成员之一死亡的,其他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包经营;若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地。
如果是农村的宅基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农户只有使用权。当农户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但宅基地上建有房屋的,房屋作为遗产可由继承人继承,根据“地随房走”原则,继承人在房屋存续期间可继续使用宅基地。
如果是城市的国有土地上房屋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在房屋作为遗产被继承时,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也可由继承人依法继续使用。
二、父母离世后土地承包权归属该如何确定
土地承包权归属需分情况确定。如果是家庭承包方式的耕地、草地,是以户为单位承包,某一家庭成员去世,只要户内还有其他成员,承包权仍归该户,不发生继承。若整户消亡,村集体会收回承包地。
林地或通过招标等方式取得的“四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因为林地投资大、收益慢,允许继承更合理,“四荒地”鼓励开发,继承利于资源利用。
此外,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或国家,承包人仅有承包经营权,不能将土地作为遗产继承,确定归属应遵循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及当地政策。
三、父母离世后土地承包收益分配法律上咋定
根据我国法律,父母离世后土地承包收益在法定继承情形下,先看有无遗嘱、遗赠扶养协议,有则按其分配;没有则按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不继承;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时应予以照顾;对尽主要扶养义务或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应不分或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不均等分配。
当我们探讨父母没了土地怎么办时,除了考虑土地的直接处置,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是否还在有效期内,若在有效期内,子女能否继承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继续耕种。另外,若土地被征收,相应的征收补偿款该如何分配。这些都是与父母没了土地紧密相关的问题。如果你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征收补偿分配等方面存在疑惑,想了解更详细准确的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