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同诈骗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么
在共同诈骗犯罪中,各行为人通常需承担相应责任,但并非简单的连带责任。
从刑事责任角度,依据《刑法》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对于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处罚;其他主犯,应按其所参与或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从犯,应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在民事赔偿方面,若被害人要求共同诈骗人赔偿损失,共同诈骗人需对被害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意味着被害人可向任一诈骗人主张全部赔偿,该诈骗人赔偿后,可向其他诈骗人按责任比例追偿。所以,刑事责任按各自在犯罪中的作用分担,民事赔偿上对被害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共同诈骗中部分人免责情形有法律依据吗
共同诈骗中部分人存在免责情形,法律依据丰富。《刑法》第十六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造成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过失,而是因不能抗拒或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若部分行为人无诈骗故意,不知是诈骗行为而参与,可不担责。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解释指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在共同诈骗中,若行为人起次要或辅助作用且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也可能免责。还有,若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成立犯罪中止且未造成损害的,应免除处罚。
三、共同诈骗中部分人免责的判定标准有法律界定吗
有法律界定。在共同诈骗犯罪中,部分人免责通常考虑以下情形:一是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依据《刑法》第十三条可不认为是犯罪。比如在诈骗中仅提供少量辅助且不知情,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二是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若其在案发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构成自首,或有立功表现,根据《刑法》第六十七、六十八条,可能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三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若能按照其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另外,在追诉时效内未被发现的犯罪行为,不再追诉,也会导致部分人免责。
当探讨共同诈骗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么时,除了这个核心问题,还有其他相关要点值得关注。在共同诈骗案件里,各行为人可能因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不同,承担的责任程度也有差异。比如,主犯通常要承担更重的刑事责任,从犯则相对较轻。而且,对于诈骗所得的退赔,各行为人也需按一定规则承担。若部分行为人无力退赔,其他有能力的行为人可能要承担更多退赔责任。若你对共同诈骗的责任划分、退赔规则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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