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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无罪释放的使用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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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4 · 8786人看过
导读:《刑事诉讼法》中关于无罪释放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依法讯问发现不构成犯罪的;2、公安机关对法院、检察院作出决定逮捕的人,讯问是发现不构成犯罪的;3、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者免予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4、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
刑事诉讼法无罪释放的使用情形有哪些?

我国刑事诉讼法为了保证冤假错案的发生,特制定了相关的无罪释放条件,以更好的提现我国法律以人为本的特点。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来源有限,很多人对无罪释放的具体内容不太清楚。那么,刑事诉讼法无罪释放的使用情形有哪些?为此,小编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刑事诉讼法无罪释放的使用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无罪释放有如下几种情况:

(1)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必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均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者免予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时,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并立即释放在押的被告人;

(4)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则作出无罪判决,并在宣告判决后立即释放在押的被告人。

二、刑事诉讼法无罪释放相关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九十四条 逮捕后的处理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一百六十三条 撤销案件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第二百六十条 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执行

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刑事诉讼法无罪释放的使用情形有哪些的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在当事人不构成犯罪等几种情形下,无罪释放适用。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您还可以继续浏览律图网,咨询刑事诉讼法无罪释放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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