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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诈骗罪情节严重的标准怎样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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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0 · 1885人看过
导读:贷款诈骗罪情节严重指诈骗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数额巨大一般为个人诈骗贷款5万元以上,其他严重情节诸如向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挥霍贷款致到期无法偿还等,体现行为人主观恶性大,破坏金融秩序严重。出现这些情形,法院通常认定情节严重,量刑会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贷款诈骗罪情节严重的标准怎样界定

一、贷款诈骗情节严重的标准怎样界定

贷款诈骗罪情节严重指诈骗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数额巨大一般指个人诈骗贷款5万元以上。其他严重情节包括: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挥霍贷款,致使贷款到期无法偿还;隐匿贷款去向,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提供虚假担保申请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等。这些情形不仅体现了行为人主观恶性较大,也对金融秩序造成较严重破坏。当出现上述情节,法院通常会认定为贷款诈骗罪情节严重,在量刑上会依据法律处以更重刑罚,即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量刑,并处罚金。

二、贷款诈骗罪里数额特别巨大是多少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贷款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在司法实践中,认定贷款诈骗罪及数额时,需结合具体案件事实,包括行为人是否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以及骗取贷款的具体金额等综合判断。

三、贷款诈骗罪涉及单位犯罪应怎样认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贷款诈骗罪无单位犯罪主体,但单位实施贷款诈骗行为的,应按以下规则认定:

一、核心法律依据

1.《刑法》第193条:贷款诈骗罪的主体仅限自然人,单位不能成为本罪主体。

2.《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单位实施贷款诈骗行为的,不能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若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应以合同诈骗罪(单位犯罪)定罪。

二、单位贷款诈骗的认定标准

单位实施贷款诈骗行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认定为合同诈骗罪(单位犯罪):

1.体现单位意志:行为由单位决策机构(如股东会、董事会)决定,或经单位负责人授权实施;

2.利益归属于单位:诈骗所得用于单位生产经营、福利分配等,而非个人私分;

3.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虚构项目、提供虚假担保、骗取贷款后逃匿/挥霍);

通过签订、履行借款合同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

数额较大(一般≥5万元)。

三、责任承担

若认定为合同诈骗罪(单位犯罪):

对单位判处罚金;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如法定代表人、决策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如具体经办人),按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3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处罚。

四、例外情形

若个人利用单位名义实施贷款诈骗,利益归个人所有,则直接以贷款诈骗罪(自然人犯罪)定罪,与单位无关。

结论:单位无贷款诈骗罪主体资格,但实施贷款诈骗的,按合同诈骗罪(单位犯罪)认定,需结合单位意志、利益归属及合同诈骗构成要件综合判断。

在探讨贷款诈骗罪情节严重的标准怎样界定时,除了明确界定标准本身,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一旦被认定为贷款诈骗罪情节严重,犯罪人将面临怎样的具体刑罚,这与诈骗金额、造成的损失等都密切相关。而且,若在贷款诈骗过程中有共犯,他们的责任又该如何划分。这些都是与贷款诈骗罪情节严重界定紧密相连的问题。如果您对贷款诈骗罪情节严重的界定、刑罚以及共犯责任划分等问题仍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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