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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案件在诉讼里包含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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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9 · 1873人看过
导读:刑事自诉案件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刑事案件,主要分为三类:一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如侮辱、诽谤案等,需被害人自行告诉法院才处理;二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像故意伤害案(轻伤)等,被害人有证据可直接起诉;三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应追究被告责任,但公检机关不予追究的案件。
刑事自诉案件在诉讼里包含哪些

一、刑事自诉案件在诉讼里包含哪些

刑事自诉案件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刑事案件,包含以下几类: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如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此类案件需被害人自行告诉,法院才处理。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包括故意伤害案(轻伤);非法侵入住宅案;侵犯通信自由案;重婚案;遗弃案等。这类案件被害人需有证据证明,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二、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范围要如何划定

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范围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10条及司法解释划定,分为三类: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含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致人死亡除外)、虐待案(致人重伤/死亡或被害人无法告诉的除外)、侵占案(绝对告诉才处理)。此类需被害人或法定代理人直接告诉。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如故意伤害(轻伤)、非法侵入住宅、重婚、遗弃等,及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中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被害人可选择自诉公诉;若公安/检察院不予立案,被害人持证据可自诉。

3.公诉转自诉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身人身/财产权利应追责,而公安或检察院不予追究(需持不予立案决定书或不起诉决定书)。

法院立案时审查:是否属上述范围、证据是否充分、本院管辖、被害人主体适格(如死亡则近亲属可诉)等。超出范围或缺乏关键证据的,不予立案。

三、刑事自诉案件受理期限是多久

刑事自诉案件受理期限并无统一明确的固定时长。

一般而言,法院对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二日起十五日内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

如果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十五日内书面通知自诉人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对于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需注意,具体情况还会因案件复杂程度、法院工作安排等因素有所差异。若你涉及具体自诉案件,建议向受案法院咨询其实际操作流程及大致时间节点。

当探讨刑事自诉案件在诉讼里包含哪些时,除了明确的案件类型,还有一些相关要点需了解。比如刑事自诉案件的诉讼时效问题,超过法定时效,可能无法再提起诉讼。另外,自诉人在诉讼过程中要承担举证责任,若证据不足,可能面临败诉风险。而且,刑事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可以进行调解,当事人也能自行和解。若你对刑事自诉案件的诉讼时效、举证要求、调解程序等存在疑问,或者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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