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连带赔偿责任如何承担
刑事连带赔偿责任指在刑事诉讼中,多个责任人对受害人损失共同承担赔偿。承担方式如下:
首先,受害人可向任一连带责任人主张全部赔偿,责任人不能推诿。比如共同侵权致损,受害人可要求其中一人全额赔偿。
其次,连带责任人内部有责任份额划分。一般按各自过错大小确定,若难以确定过错大小,则平均承担。赔偿超出自己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最后,法院判决时会明确各连带责任人的责任及赔偿顺序等。责任人承担赔偿能体现悔罪态度,可能影响量刑。在实践中,建议责任人及时与受害人沟通赔偿事宜,达成合理赔偿方案。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如何确定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的确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物质损失方面,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的物质损失,或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不在赔偿范围内,但因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确定赔偿责任,可包含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确定时需有证据证明实际损失,遵循填平原则,以弥补被害人实际遭受的物质损失。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是否支持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精神损害赔偿一般不予支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这是因为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分子定罪量刑本身就有对被害人精神抚慰的功能。不过,如果是在刑事诉讼终结后,被害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若符合《民法典》中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法院可能会支持。比如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当探讨刑事连带赔偿责任如何承担时,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在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后,责任人是否享有追偿权。一般来说,承担了超出自己赔偿数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相应份额。另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连带赔偿责任,其赔偿范围界定也十分关键,它不仅包括直接损失,部分情况下间接损失也可纳入。如果您对刑事连带赔偿责任的追偿、赔偿范围等还有疑问,想了解更多相关法律细节,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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