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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能否将宅基地给大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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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9 · 1128人看过
导读: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个人仅有使用权,婆婆无法将宅基地所有权给大姑子,但宅基地上房屋属个人财产可处分。若大姑子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申请条件,婆婆可立遗嘱让其在自己去世后继承房屋,凭“地随房走”继续使用宅基地;若大姑子非本村成员,婆婆也能留房给她,不过她只能使用至房屋无法居住,不能翻建,房屋灭失后宅基地由集体收回。
婆婆能否将宅基地给大姑子

一、婆婆能否将宅基地给大姑子

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婆婆不能将宅基地所有权给大姑子。但宅基地上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可处分。

若大姑子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婆婆可以通过立遗嘱等方式,在其去世后让大姑子继承房屋,基于“地随房走”原则,大姑子可继续使用相应宅基地。若大姑子不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婆婆仍可将房屋留给大姑子,但大姑子只能使用该房屋直至其无法居住,不能对房屋进行翻建、重建等,待房屋自然灭失,宅基地由集体收回。

二、婆婆未经儿媳同意给大姑子宅基地合法吗

宅基地的处置有严格法律规定。若该宅基地登记在儿媳名下,婆婆未经儿媳同意给大姑子,此行为不合法,侵犯了儿媳对宅基地的合法权益,儿媳可要求返还。若宅基地登记在婆婆名下,婆婆有权依法处分自己的宅基地权益,其将宅基地给予大姑子通常视为合法的处分行为。不过,农村宅基地一般是基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分配取得,流转也有一定限制,需符合“一户一宅”等规定,受让人也应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若违反这些规定,即便婆婆有权处分,转让行为也可能因违法而无效。

三、婆婆擅自将宅基地给大姑子儿媳能否维权

可以尝试维权。宅基地的权益归属需明确,若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在婆婆名下,且该宅基地是家庭共有财产,婆婆擅自处分侵犯了其他共有人权益,其他共有人可维权。

根据《民法典》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应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若婆婆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给大姑子儿媳,其他共有人可向法院起诉主张该处分行为无效。若宅基地登记在其他家庭成员名下,婆婆无处分权,该处分行为同样无效。可先与婆婆及大姑子儿媳协商,要求返还宅基地;协商不成,收集相关权属证明等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权。

当探讨婆婆能否将宅基地给大姑子这个问题时,还需了解相关拓展情况。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婆婆拥有的是使用权。即便婆婆想给大姑子,也要符合集体规定和相关法律程序。而且,如果大姑子已有自己的宅基地,再接受婆婆的可能不符合“一户一宅”原则。另外,家庭内部成员对于这份宅基地可能存在不同意见,在处理时需平衡各方权益。要是你在宅基地分配、转让等方面还有疑问,或是不清楚具体操作流程,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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