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一定要夫妻双方都到场吗
一般情况下,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要求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到场。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等,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度过冷静期后双方再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而诉讼离婚,原则上原告和被告也应出庭。但存在特殊情况,比如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不过这是在被告放弃自身诉讼权利下的处理方式,正常情况下还是建议双方到庭,以便充分表达诉求、举证质证等,利于法院查明事实公正裁判。
二、离婚一定要到领结婚证处办理吗
离婚并非一定要到领结婚证处办理。
协议离婚时,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里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一定是当初领结婚证的地方,只要是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相关婚姻登记机构均可。
若诉讼离婚,则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管辖法院一般根据被告住所地确定,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所以也不是在领结婚证处对应的法院。总之,协议离婚有特定的婚姻登记机关范围可选,诉讼离婚依管辖权确定法院,都不是局限于领结婚证的地点。
三、离婚一定要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吗
离婚时若存在未成年子女,必须确定其抚养权归属。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离婚不消除与子女的关系,但需明确直接抚养方。双方可协议约定抚养权,协商不成的,法院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不满两周岁子女原则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根据双方抚养能力条件判决,已满八周岁尊重子女真实意愿。若子女已成年且能独立生活,则无需处理抚养权问题。综上,离婚时针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必须作出明确安排,此为离婚案件中需解决的核心问题之一,关系到子女权益保障及后续抚养义务履行。
当探讨离婚一定要夫妻双方都到场吗这个问题时,除了一般情况的解答,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在特殊情况下,一方因重大疾病、出国等原因无法到场,该如何处理离婚手续。另外,如果一方故意不出席,又会对离婚流程和结果产生怎样的影响。离婚涉及诸多法律程序和权益问题,这些相关情况都可能影响到您的切身利益。若您对离婚过程中一方无法到场的处理方式、缺席审判的法律后果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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