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按什么顺序赔偿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一般按以下顺序赔偿:
首先,应先退赔集资参与人的本金。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应当依法追缴,但集资参与人本金尚未归还的,所支付的回报可予折抵本金。
其次,在退赔完集资参与人本金后,若还有剩余财产,应按比例返还集资参与人利息等其他损失。
若还有其他剩余,再用于支付因案件产生的合理费用等。若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需注意,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遵循法定程序处理涉案财物,以保障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
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判刑不还钱该怎么办
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罪犯判刑后不还钱,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首先,被害人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罪犯返还所吸收的公众存款。附带民事诉讼会与刑事案件一并审判,能及时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若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罪犯承担还款责任。
若判决生效后罪犯仍不还钱,被害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罪犯的财产进行调查,包括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措施,以实现被害人的债权。若发现罪犯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客观方面表现什么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网络、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需注意,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认定本罪关键在于是否符合上述行为特征,一旦构成,将面临刑事处罚。
当探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按什么顺序赔偿时,除了赔偿顺序,还有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赔偿的资金来源,一般是追缴的涉案财物及其孳息等。另外,若部分集资参与人在案件侦破前已获返还本金或利息,这部分金额在最终赔偿时如何处理也很关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赔偿涉及众多复杂细节与法律规定,若你对赔偿资金来源、已获返还金额处理等方面还有疑问,想进一步了解其中的法律规定和具体操作,别错过获取精准解答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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