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盗窃罪存在的行为方式有什么

盗窃罪存在的行为方式有什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7 · 1462人看过
导读:盗窃罪的行为方式有五种。一是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依各地经济水平定;二是多次盗窃,指一年内三次以上盗窃,不论每次数额;三是入户盗窃,即进入供家庭生活且相对隔离住所盗窃;四是携带凶器盗窃,携带禁带器械或足以危害人身安全器械盗窃;五是扒窃,在公共场所或交通工具上窃取他人随身财物。实施其一可能构成盗窃罪。
盗窃罪存在的行为方式有什么

一、盗窃罪存在的行为方式有什么

盗窃罪的行为方式包括以下几种。第一,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即盗窃财物价值达到法定较大标准,具体数额依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确定。第二,多次盗窃的行为,指在一年内实施三次以上盗窃行为,无论每次数额是否达到较大标准。第三,入户盗窃的行为,指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且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实施盗窃,如住宅出租屋等。第四,携带凶器盗窃的行为,指携带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如枪支管制刀具等,或为实施犯罪携带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进行盗窃。第五,扒窃的行为,指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窃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如在公交车商场内窃取他人口袋内的手机钱包等。以上行为方式均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行为人实施其中任何一种即可能构成盗窃罪。

二、盗窃罪存在加重情节吗

盗窃罪存在加重情节。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通常指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通常指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没收财产。其他严重情节包括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等情况。此外,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行为本身虽不论数额即构成犯罪,若存在加重情形,同样在量刑上会加重处罚

三、盗窃罪存在哪些不能适用缓刑的情况

盗窃罪有多种情形不能适用缓刑。一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二是若盗窃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通常也难以适用。如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盗窃残疾人等特定人员财物、在医院盗窃病人或其亲友财物、盗窃救灾等特定款物、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形,即便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能因情节严重不适用缓刑。此外,拒不退赃退赔,无悔罪表现,或适用缓刑可能对所居住社区有重大不良影响的,也不符合缓刑适用条件

当我们探讨盗窃罪存在的行为方式有什么时,除了已了解的常见行为方式,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判断标准,不同的行为方式既遂标准有所不同,像接触说、转移说等。另外,盗窃罪中多次盗窃、入户盗窃等特殊情形的认定也很关键,多次盗窃是指两年内三次以上盗窃,入户盗窃对“户”的界定也有严格规定。若你对盗窃罪行为方式的认定细节、特殊情形的法律适用等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准确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