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置房补偿会采取什么形式
安置房补偿形式通常有三种。一是产权置换,即征收方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与被征收房屋进行调换,计算价格差价后多退少补。二是货币补偿,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补偿金额,由征收方支付给被征收人。三是产权置换与货币补偿相结合,被征收人既可以获得部分产权置换的房屋,也能得到一定数额的货币补偿,以满足不同需求。被征收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期限内,选择合适的补偿形式。
二、安置房补偿究竟采用何种办法
安置房补偿办法的核心依据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及《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集体土地),具体采用以下法定方式:
1.补偿方式选择:被征收人可与征收主体协商选择产权调换、货币补偿或两者结合。产权调换是安置房补偿的核心形式,需以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与安置房价值结清差价。
2.产权调换规则:
安置房需符合规划、质量安全标准,满足基本居住条件;
集体土地上安置房通常按“一户一宅”或人口/原面积结合原则分配,国有土地上需保证调换面积不低于原合法居住面积;
过渡期限内,征收方需支付临时安置费或提供周转用房。
3.程序要求:补偿办法需纳入征收补偿方案,经公告征求意见(旧城改造项目需听证)后实施;协商不成时,由征收部门作出补偿决定,保障被征收人选择权。
注:具体细则因土地性质(国有/集体)、地区政策略有差异,需结合项目补偿方案及地方规范性文件确定。
三、安置房补偿时家人是否全部要签字
安置房补偿时并非家人全部要签字。若房屋为个人所有,仅需所有权人签字。若房屋属于共有,按份共有人处分份额,无需其他共有人签字;处分共有房屋,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实践中,征收部门为避免纠纷,可能要求所有户籍在册人员签字确认。若部分家人无法签字,可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签。未签字家人对补偿有异议,可通过协商、调解、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方式解决。
在了解安置房补偿会采取什么形式之后,还有一些问题值得我们关注。比如安置房补偿之后,若实际补偿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存在差异该如何处理。另外,安置房补偿后,办理房产证等相关产权手续的流程和费用也是大家关心的点。这些问题都与安置房补偿密切相关,关乎着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如果你对安置房补偿的后续事宜,如面积差异处理、产权办理等还有疑问,或者想进一步了解更多细节,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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