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期间父母出钱购置房产归谁
婚姻期间父母出钱购置房产归属需分情况判断。
若一方父母全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若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若父母仅支付首付款,夫妻共同还贷,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婚姻期间父母赠房写单独所有有效不
婚姻期间父母赠房写单独所有一般是有效的。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若父母明确表示该房屋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并在赠与合同或产权登记中写明单独所有,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实践中,要保证这一行为有效,最好有书面赠与协议,明确表明房屋仅赠与其子女个人,且及时完成产权登记。这样在离婚等情况下,房屋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能保障出资方子女的财产权益。
三、婚姻期间父母买的房产归属是谁
婚姻期间父母买的房产归属需分情况而定。若父母明确表示该房产是赠与夫妻双方的,那么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父母出资是为自己子女购买,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属于其子女的个人财产。例如,父母全款买房登记在子女一人名下,通常认定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若只是部分出资,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可判决房产归登记方,未偿还的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由获得房产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在了解婚姻期间父母出钱购置房产归谁之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若父母出资购房后,夫妻双方在房产上进行了加名操作,那么房产的归属又会有所变化,加名可能会被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从而改变房产原本的归属情况。另外,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该房产进行了出售、置换等操作,新房产的归属界定也会更为复杂。如果您对婚姻期间父母出钱购置房产的归属,以及上述相关拓展问题存在疑问,想进一步明晰法律规定和自身权益,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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