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婚罪取证要达到什么样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及刑事诉讼证据规则,重婚罪取证需满足确实、充分且形成完整证据链的要求,核心围绕“双重婚姻关系”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事实展开:
一、基础证据:证明“原有婚姻关系合法有效”
需提供合法婚姻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婚姻登记档案(向民政部门调取)、法院生效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若曾离婚需排除)等,证实行为人“有配偶”的前提状态。
二、核心证据:证明“重婚行为存在”
1.登记重婚的证据
第二次婚姻登记证明(如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档案);
与他人骗取婚姻登记的相关材料(如虚假身份证明、婚姻登记申请书等)。
2.事实重婚的证据(关键是“以夫妻名义”)
需证明行为人对外以夫妻相称、公众也认为其为夫妻,常见证据包括:
证人证言:邻居、亲友证实二人长期共同生活且以夫妻名义相处;
书证/物证:共同居住的租房合同(双方以夫妻名义签字)、共同购置房产/车辆的凭证(登记为共同所有人)、子女出生证明(父母栏为二人姓名);
视听资料:对外公开以夫妻名义参加活动的照片、视频(如婚礼、家庭聚会);
电子证据:社交平台(微信、抖音等)公开标注“夫妻”关系的内容、共同生活的聊天记录等。
三、证据合法性要求
取证需通过合法途径(如自行收集、申请法院调取),严禁非法窃听、偷拍(侵犯隐私的证据不予采纳)。
综上,重婚罪取证需“婚姻关系证明+重婚行为证据”双向印证,单个证据不足以定罪,需形成闭环证据链,达到刑事诉讼“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建议委托律师指导取证,避免证据无效。
二、重婚罪取证有什么要求
重婚罪取证要求如下:一是证据具有合法性,需通过合法途径收集,采用威胁、引诱、非法搜查等手段获取的证据无效。二是证据具有真实性,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材料,不能是猜测、虚构内容。三是证据具有关联性,要与重婚事实存在关联,能证明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常见的重婚证据有结婚登记、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书证;朋友的证人证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证书、忏悔书等;与他人同居生活场所的视听资料;警方介入调查的询问笔录等。
三、重婚罪取证条件是什么规定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取证需围绕证明重婚事实展开。
一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可通过婚姻登记机关查询结婚登记档案、调取结婚证书等方式取证。二是事实婚姻,需证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可收集周围邻居、居委会的证人证言,证明二人以夫妻相称、共同居住;收集双方以夫妻名义签署的文件、书信等书证;还可通过视听资料,如照片、视频,显示双方以夫妻姿态共同生活。
在取证过程中,要确保证据来源合法,非法取得的证据不具法律效力。若自行取证困难,可在起诉后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在探讨重婚罪取证要达到什么样的要求时,我们还需关注一些相关要点。比如取得的证据要能证明重婚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像周围邻居的证人证言就很关键。同时,证据的合法性也极为重要,非法获取的证据是不被法律认可的。另外,对于重婚期间的财产等问题,取证也有助于后续的权益维护。倘若你在重婚罪取证过程中,对证据类型、证据效力以及如何合法取证等存在疑问,或是不知怎样利用证据维护自身权益,别让困惑困扰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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