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律师应对建工纠纷挑战
当下,建设工程领域纠纷复杂多样,对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执业经验构成了巨大挑战。河南达兴律师事务所的鲁世超律师,自2022年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100件,在建设工程领域表现卓越,成功办理相关案件70余件,尤其专精房产案件。他秉持“精益求精,以专业立身,良知执业,不负所托”的理念,此次在代理一起建工纠纷时,展现出了扎实的专业素养。
二、案件历经多审,问题错综复杂
这起案件源于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实际施工人李XX主张被告支付工程款、保证金及停工损失。一审判决部分支持其诉求,XX公司等不服上诉,二审维持部分原判并对工程款数额部分调整,但XX公司等依旧不服,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并获提审。再审申请人提出多项诉求,包括复工后工程款应据实结算、已支付部分款项应从欠付工程款中扣除、判决承担80万元停工损失缺乏依据等。
三、律师据理力争,为企业减损千万
鲁世超律师在案件中发挥了关键作用。本案经过省高院两次再审,第一次判决委托人需支付1000万元停工损失。经鲁世超律师的不懈努力,省高院再审审查后发还一审法院重审。重审一审阶段,鲁世超律师的辩论和代理意见生效,原判令的1000万元停工损失改判为80万元。对于三百多万元的已付材料款,重审一审、二审均未认定,鲁世超律师继续代理该案,最终省高院提审后依法将该款项予以抵扣。该案件最终为委托人减损920万元停工损失和300余万元已付材料款,有效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司法公正裁决,维护各方权益
河南省高院再审对争议焦点逐一审理。对于复工后工程款,因缺乏明确约定且申请人未申请鉴定,维持原审按《情况说明》的估算价款认定;对于材料款扣减,部分有完整证据链的予以支持,部分申请人放弃再审理由;对于停工损失,认为原审酌定数额已充分考量申请人利益。最终判决撤销二审部分判项,维持部分判项,改判支付工程款数额并驳回李XX其他诉求。这一裁决既体现了司法的公正严谨,也彰显了鲁世超律师在案件代理中的重要价值。
在建设工程纠纷日益复杂的今天,鲁世超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为委托人排忧解难,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行业树立了良好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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