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资质与多元业务
鲁世超律师持有执业证号1410xxxxxxxxx7858,自2022年起在河南达兴律师事务所开启执业生涯,服务地区为洛阳,联系地址位于洛阳市洛龙区正大国际西区CPL-1201室(市民之家南)。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件,其中建设工程领域相关案件70余件,房产案件占比约50%,在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等领域也经验丰富,还承办了10余件人身损害领域案件,主要集中在交通事故,占比约5%,且熟悉保险纠纷处理。
二、建工纠纷案件背景
这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实际施工人李XX主张被告支付工程款、保证金及停工损失。一审部分支持其诉求,XX公司、XX公司等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停工损失、保证金返还等判项,对工程款数额部分调整。XX公司、XX公司仍不服,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并获提审。再审申请人提出复工后工程款应据实结算、已支付的多项款项应从欠付工程款中扣除、承担80万元停工损失缺乏依据等诉求。
三、代理策略与努力
面对复杂的工程纠纷,鲁世超律师不辞辛苦,不畏艰难。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他从繁琐证据里精心挑选有利证据。第一次省高院再审判决委托人需支付停工损失1000万元,经再审审查发还一审重审。重审一审阶段,鲁世超律师通过有力的辩论和代理意见,让法院将停工损失从1000万元改判为80万元。对于三百多万元的已付材料款,重审一审、重审二审均未认定,鲁世超律师代理此案进入省高院提审程序,最终使省高院依法将该款项予以抵扣。
四、量化成果与客户认可
该案最终为委托人成功减损920万元停工损失和300余万元的已付材料款,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鲁世超律师通过河南省高院两次再审过程,高效地达成了减损目标。他的专业能力得到了第三方(法院)的认可,其核心客户群体涵盖了建设工程领域的各类企业,如本案中的洛阳XX医院后勤管理有限公司、洛阳XXXX公司等,凭借“精益求精,以专业立身,良知执业,不负所托”的理念,赢得了客户的信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