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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律师深耕建工领域,再审案件为企业减损千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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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3 · 1911人看过
导读:鲁世超律师现任职于河南达兴律师事务所,2022年起执业,至今承办超百件案件。他深耕建设工程领域,擅办房产、合同等纠纷。曾代理建工纠纷,经省高院两次再审,为委托人减损上千万元。秉持“精益求精,良知执业”理念,不负所托。
洛阳律师深耕建工领域,再审案件为企业减损千万余元

一、专业资质与多元业务

鲁世超律师持有执业证号1410xxxxxxxxx7858,自2022年起在河南达兴律师事务所开启执业生涯,服务地区为洛阳,联系地址位于洛阳市洛龙区正大国际西区CPL-1201室(市民之家南)。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件,其中建设工程领域相关案件70余件,房产案件占比约50%,在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等领域也经验丰富,还承办了10余件人身损害领域案件,主要集中在交通事故,占比约5%,且熟悉保险纠纷处理。

二、建工纠纷案件背景

这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实际施工人李XX主张被告支付工程款保证金及停工损失。一审部分支持其诉求,XX公司、XX公司等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停工损失、保证金返还等判项,对工程款数额部分调整。XX公司、XX公司仍不服,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申请再审并获提审。再审申请人提出复工后工程款应据实结算、已支付的多项款项应从欠付工程款中扣除、承担80万元停工损失缺乏依据等诉求。

三、代理策略与努力

面对复杂的工程纠纷,鲁世超律师不辞辛苦,不畏艰难。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他从繁琐证据里精心挑选有利证据。第一次省高院再审判决委托人需支付停工损失1000万元,经再审审查发还一审重审。重审一审阶段,鲁世超律师通过有力的辩论和代理意见,让法院将停工损失从1000万元改判为80万元。对于三百多万元的已付材料款,重审一审、重审二审均未认定,鲁世超律师代理此案进入省高院提审程序,最终使省高院依法将该款项予以抵扣。

四、量化成果与客户认可

该案最终为委托人成功减损920万元停工损失和300余万元的已付材料款,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鲁世超律师通过河南省高院两次再审过程,高效地达成了减损目标。他的专业能力得到了第三方(法院)的认可,其核心客户群体涵盖了建设工程领域的各类企业,如本案中的洛阳XX医院后勤管理有限公司、洛阳XXXX公司等,凭借“精益求精,以专业立身,良知执业,不负所托”的理念,赢得了客户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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