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魏宪合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自201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他是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同时担任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和西安市长安区劳动仲裁委兼职仲裁员。其主要服务地区为西安咸阳,也涵盖渭南、安康、商洛、汉中、宝鸡等地。累计办案超2000多件,服务的客户类型广泛,包括个人和企业。他秉持“靠专业吃饭,凭良心做事,对得起委托,睡得好觉”的执业理念,以认真严谨、精益求精的态度处理每一个案件。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杨XX与被告杨XX、杨XX因租赁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双方于2013年3月1日签订《钢管委托租赁合同》,被告自第二年起未足额支付租金,且未依约返还剩余钢管。原告委托魏宪合律师代理此案。被告辩称合同期限为三年,已部分付款,未返还钢管系因原告未及时结算拉走。法院受理后,魏宪合律师协助原告申请财产保全。案件经公开开庭审理,双方就合同履行等事实进行举证、质证与辩论。最终法院判决解除合同,被告返还钢管并支付租金、违约金,同时承担部分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
工伤待遇诉讼
西安某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因不服被告某某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和某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原告为职工姬XX缴纳了2023年11月工伤保险,并于当月21日申请停保(次月生效),姬XX于11月27日发生工伤。两被告以“停保后发生工伤”为由拒付工伤保险待遇。魏宪合律师代理原告,主张原告已足额缴费,停保操作次月生效,当月工伤保险关系持续有效。律师围绕相关事实和法律依据组织证据并发表代理意见。最终法院判决撤销两被告的决定,责令社保中心重新作出处理,案件受理费由被告社保中心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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