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与职称背景
段彪永拥有扎实的教育背景,本科毕业于云南大学法学专业,获得学士学位;后深造于中国政法大学,取得刑法专业硕士学位。在职业发展中,他担任云南曲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同时还兼任云南省人力资源管理师协会副会长、昆明市律师协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会副主任以及昆明市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等重要职务。这些经历不仅体现了他在法律专业知识上的深厚积累,也反映出他在行业内所获得的认可和具备的专业影响力。
工伤案件承办
自2011年开始执业以来,段彪永律师深耕于云南省内工伤赔偿领域。截至目前,他累计承办工伤案件已逾600件,在工伤赔偿案件方面尤为专精,此类案件占到其承办案件总数的约90%。如此大量的案件处理经验,使得他在工伤赔偿法律事务的处理上积累了深厚的实务沉淀。他不仅熟悉工伤赔偿的一般流程和标准,还在工亡案件、超龄工伤认定等细分案件类型上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应对各种复杂的工伤赔偿情形。
行政诉讼处理
除了常见的工伤赔偿案件,段彪永律师在不予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诉讼领域也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他承办该类案件达13件,其中主要集中在不予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占比约80%。在这些行政诉讼案件中,他需要熟悉行政法律法规,与行政部门进行沟通和博弈,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他对相关行政程序和法律规定的熟悉,使得他能够在这些复杂的案件中找到突破点,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同时,他也熟悉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部位增补等关联案件的处理,能够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工伤法律事务服务。
代理曲靖工伤案
2023年3月,一名申请人入职曲靖陆良县的一家被申请人公司,月工资8000元,由被申请人次月15日左右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发放,但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被申请人也未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费。2023年5月,申请人在货车上装塑料管时不慎从货车上摔下受伤,随后送医治疗。经过漫长的工伤认定和鉴定程序,2024年11月,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申请人伤害情形为工伤;2025年5月,云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鉴定认定申请人为伤残八级。
仲裁委认定情况
仲裁委员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鉴于被申请人未为申请人参保,且双方劳动关系已解除,判定本案所涉的工伤保险待遇均由被申请人依法支付。对于停工留薪期工资,参考《云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申请人受伤害部位对应的停工留薪期应为35.5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结合住院天数及工资等客观事实,仲裁委对申请人的主张予以适当支持,确定停工留薪期工资为24000元(8000元/月×3月)。对于住院期间护理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综合市场价格水平、有关标准和举证实际等情况,仲裁委支持了申请人2400元的主张。
仲裁最终裁决结果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云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云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经仲裁庭合议,裁决由被申请人公司支付申请人多项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80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9098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47294元、停工留薪期工资24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48元、住院期间护理费2400元,上述款额合计311140元,限于裁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完毕。此裁决为终局裁决,劳动者如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陆良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裁决符合法定情形的,可向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段彪永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申请人成功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