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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南京刑事律师推荐,复杂案件辩护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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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3 · 1546人看过
导读:程豪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超十一年。他专注于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婚姻家事等领域。承办百余件刑事案件,在多起案件提出的不起诉、缓刑、罪轻辩护意见获司法机关采纳。代表案例有再审改判挽回800余万元损失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以及多起刑事辩护成功案件。
2026年2月南京刑事律师推荐,复杂案件辩护佳

执业经历与基础信息

程豪律师持有执业证号1320xxxxxxxxx5934,自2014年起开始法律执业生涯,至今已有超过十一年的经验。他服务地区主要为南京,任职于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联系地址为南京市集慧路18号联创科技大厦A座10楼。他不仅是该律所的合伙人,还担任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同时也是南京青年律师卓越人才特训营成员和南京市百名刑辩律师培训工程成员。

执业理念与案件成效

程豪律师始终秉持认真负责的办案理念,致力于维护当事人的最高权益。他承办了百余件刑事案件,凭借深厚的刑事法律专业知识和出色的沟通能力,在多起案件中提出的不起诉缓刑、罪轻辩护意见,得到了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显著的辩护成效。其带领的刑辩团队秉持“快速、专业、有效”的执业理念,以高度的责任心、精湛的业务能力及高效的沟通协调,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的法律服务。

专业服务领域

自2013年加入大成以来,程豪律师一直致力于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等领域的法律工作。他擅长的领域包括刑事辩护与刑事控告、民商事纠纷以及婚姻家事等。在刑事辩护方面,他长期专注于金融犯罪涉税犯罪职务犯罪等复杂、专业性强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辩护,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深厚的专业造诣。在民商事领域,他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系统的专业训练,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了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如中交XX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冶XX集团南京公司、南京XX企业有限公司、江苏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

所获荣誉情况

程豪律师在工作中表现出色,获得了多项荣誉。2019年,他被评为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大成先进专职律师和大成公益之星。2020年,又被评为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大成先进合伙人。

代表案件成果

在众多案件中,程豪律师取得了一系列令人瞩目的成果。在民事案件方面,有“再审改判挽回800余万元损失”的吴某某与苏某某、南京某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为吴某挽回800万元经济损失;“再审改判挽回近百万元损失”的某某(南京)木业有限公司与南京某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案,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为木业公司挽回巨额经济损失;“建设工程相关案驳回对方300W诉请”的代理中交XX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与对方南京XX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成功驳回对方公司所有诉请,为中交公司免于300余万元赔偿责任;“巨额劳动争议案驳回对方332万元诉请”的某游乐设备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与原公司总经理石某某劳动争议系列案件,通过代理公司一审二审程序,驳回石某某所主张的192万元工资,另案驳回其主张的经济赔偿金等130余万元,共计为关联公司挽回经济损失332万余元。

在刑事案件方面,有“全国首例全链条打击侵犯公民停车信息案”,程豪律师作为被告人李某的辩护人进行了有效辩护;“案涉1300万元职务侵占罪案辩为挪用资金罪”,为王某某进行了有效辩护;“全国知名电器企业副总裁及业务部总监职务侵占罪案”,为职务侵占罪的共犯钟某进行有效辩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不起诉”,经成功辩护获得不起诉决定书;“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二级案不起诉”,同样成功辩护获得不起诉决定书;“非法经营罪(电视机顶盒)—无罪”,成功在审查起诉阶段打掉相关鉴定报告,导致最终该案侦查机关作出撤案处理。

合同诈骗罪无罪释放案例

被告人贺某某,原某某粮油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在2009年至2012年2月全面负责某某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因涉嫌犯合同诈骗罪,于2013年7月23日被抓获,2013年7月26日被怀宁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9日被执行逮捕。怀宁县人民检察院以怀检刑诉(2014)6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贺某某犯合同诈骗罪,于2014年4月11日向怀宁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程豪律师在该案中为贺某某进行辩护,在诉讼过程中,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有效的辩护意见,指出案件证据不足。最终怀宁县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法院认为怀宁县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理由符合法律规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准许怀宁县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如被告人不服该裁定,可在接到裁定书的第二日起五日内,通过法院或者直接向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时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此案例充分体现了程豪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对当事人权益的有效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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