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的标准能对诈骗进行立案定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在立案标准上,一般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达到此标准,公安机关可立案侦查。不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定性方面,需看是否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主观上,行为人要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实施了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行为,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且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
二、怎样的标准才算是判定洗钱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洗钱罪指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1.提供资金帐户的;
2.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3.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4.跨境转移资产的;
5.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司法实践中,判定是否构成洗钱罪要结合主客观方面,主观上需明知是特定犯罪所得及收益仍实施洗钱行为,客观上实施了上述行为,且达到一定危害程度。
三、怎样的标准能让串通投标罪立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以下情形应立案追诉串通投标罪:
一是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国家、集体、公民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
二是违法所得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
三是中标项目金额在四百万元以上;
四是采取威胁、欺骗或贿赂等非法手段;
五是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二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串通投标。
若存在这些情形,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相关责任人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当我们探讨怎样的标准能对诈骗进行立案定性时,其实立案后还有不少值得关注的要点。比如诈骗立案后的追回款项问题,通常要根据案件的侦破情况及诈骗分子的财产状况来确定是否能追回及追回多少。另外,诈骗罪的量刑与诈骗金额、犯罪情节等紧密相关,不同程度的诈骗在法律上有着不同的判罚。若你对于诈骗立案定性之后的款项追回、量刑标准等问题存在疑问,或者在生活中遭遇疑似诈骗的情况不知如何处理,别让疑惑困扰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意见会帮你明晰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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