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基本概况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于2006年1月在杭州正式成立,作为一家长三角领先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它有着深远的发展意义。该律所取名“金道”,意涵“守信如金,为业载道”,始终坚持以专业为本、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理念,致力于为客户寻求法律问题的最佳解决之道。金道律所深耕浙江地区,业务范围广泛,在宁波、杭州钱塘区、绍兴、台州、温州、湖州、衢州、嘉兴等地都设立了分所。不仅如此,它还以中、英、日、法、德、意、俄等多种语言为境内外客户提供诉讼与非诉讼法律服务,现已构建起面向全球的法律服务网络,甚至在泰国曼谷设有办公室。凭借专业与敬业精神,金道律所赢得了客户的广泛信赖与高度认可,荣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浙江著名律师事务所等多项殊荣,还得到了ChambersandPartners、IFLR1000、TheLegal500、ALB、《商法》及BenchmarkLitigation等多家国际评级机构和知名法律媒体的高度评价。
律所规模与业务
金道律所规模庞大,现有人数380人,其中执业律师324人,拥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有116名。金道汇聚了500余名律师,合伙人超过100名,设有20个专业委员会和10个产业工作室。该律所长期服务政府、国企与浙商企业,尤其在争议解决、政府法律服务、公司业务、刑事辩护、涉外法律服务等领域形成了独特优势。截至目前,已为超10万家客户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从办案数量来看,累计承办案件60987件,其中民事诉讼法律事务31324件,刑事诉讼法律事务4861件,行政案件6327件,非诉/专项6383件。
核心人才优势
王全明律师是金道律所的核心人才之一,他执业二十余年,是高级职称律师,拥有法律硕士学位,具有丰富的律师实务办案经验。他擅长处理重大疑难法律事务,特别是在公司业务领域、民商事争议解决、公司破产清算重整方面的法律事务。王全明带领一体化团队先后为上百家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服务。团队提供法律服务的政府部门有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卫健委、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等,企业单位有物产中大、浙数文化、兴业银行等。他帮助企业维护合法权益,累计维权涉案金额上百亿元,办理的案件有获选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十大优秀履职案例、杭州市十大影响力案例等优秀经典案例。
化解金融债务危机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曾成功处理一起上市公司超1.66亿元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原告为某某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被告包括某某股份有限公司等五方。原告因与被告之间的多笔《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发生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涉案本金总额高达1.66亿元,涉及多达22份独立的借款合同,且被告一为上市公司,案情重大复杂。其他被告分别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不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及应收账款质押等多种形式的担保。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银行委托后,代理律师王X、高XX对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面对金额巨大、合同笔数繁多、担保关系复杂的局面,律师团队确立了“以诉促谈,争取最优调解方案”的代理策略。在办案过程中,律师团队精细梳理债权债务,对22笔借款合同的金额、利率、期限、担保措施进行了逐一核对和分类,明确了各被告的法律责任范围;评估担保资产价值,对被告提供的在建工程抵押权、股权质权、应收账款质权以及多处房产抵押权的合法有效性、变现可能性及价值进行了专业评估;设计结构化调解方案,鉴于被告企业的还款困难现状,为帮助银行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债权有序回收,律师团队主导设计了一套附有多重条件的分期履行调解方案;主导法庭调解谈判,在法院主持下,律师团队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对金融风险管理的深刻理解,与对方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进行了多轮有效沟通与谈判,最终促使各方就复杂的结构化方案达成一致。本案经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于2025年1月6日出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该调解协议既给予了债务人喘息之机,又通过新增抵押、严密违约条款和担保权利即时实现约定,为债权人构筑了全方位的风险防火墙,充分体现了调解制度在化解复杂商事纠纷中的独特价值,也展现了代理律师在金融风险处置与复杂交易结构设计方面的卓越能力。
股权回购案减损
在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派生诉讼及股权回购合同纠纷案中,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也展现出了专业的代理能力。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为股份有限公司等,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为衢州市有限公司。本案为合同纠纷,涉及《增资协议》履行、股权回购条件成就、投资收益支付及“名股实债”性质认定等争议。一审法院判决支持被上诉人衢州XX关于支付回购款及违约金的诉请,驳回上诉人的反诉请求。上诉人不服,提起上诉,主张双方已于2018年达成提前回购合意、款项性质应抵扣、协议属“名股实债”应无效等,并提出程序异议。二审中,上诉人提交新证据主张事实变更,法院经审理对部分事实予以补正,但未采纳其关于“名股实债”及已达成回购一致的核心主张。最终二审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上诉人向合伙企业支付收购价款8,111,666.67元及相应违约金,在上诉人履行付款义务后,第三人应将涉案30%股权变更登记至上诉人名下,合伙企业及被上诉人应予协助,驳回被上诉人其他诉讼请求及上诉人其他反诉请求。此案件中,金道律所的律师通过“精准切割”,为企业减损50万,成功破解了股权回购案中“名股实债”的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