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概况>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于2006年1月25日准予设立,服务地区主要为浙江杭州,其联系地址位于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A座10层、11层、12层,联系电话是0571-87006668。该律所是一家长三角领先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取名“金道”,意涵“守信如金,为业载道”,秉持以专业为本、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理念,致力于为客户寻求法律问题的最佳解决之道。
<律所规模>
律所现有人数380人,其中执业律师324人,拥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有116名。金道汇聚了500余名律师,合伙人超过100名。律所设有20个专业委员会和10个产业工作室,长期服务政府、国企与浙商企业,在争议解决、政府法律服务、公司业务、刑事辩护、涉外法律服务等领域形成独特优势。截至目前,已为超10万家客户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核心人才>
王全明律师是律所的核心人才之一,他执业二十余年,是高级职称律师,拥有法律硕士学位,具备丰富的律师实务办案经验。他擅长处理重大疑难法律事务,尤其在公司业务领域、民商事争议解决、公司破产清算重整方面的法律事务表现出色。他带领的一体化团队先后为上百家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服务。团队服务的政府部门包括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卫健委、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等,企业单位有物产中大、浙数文化、兴业银行等。他帮助企业维护合法权益,累计维权涉案金额上百亿元,办理的案件有获选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十大优秀履职案例、杭州市十大影响力案例等优秀经典案例。
<办案数量>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累计承办案件60987件。其中,民事诉讼法律事务31324件,此类案件通常涉及各类民商事纠纷,律所凭借专业的法律团队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刑事诉讼法律事务4861件,在刑事辩护领域,律所律师以严谨的态度和专业的知识,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有效的辩护。行政案件6327件,在处理行政案件时,律所能够准确把握法律法规,为客户提供合理的法律建议。非诉/专项6383件,非诉业务涵盖了公司设立、并购重组、合同审查等多个方面,律所通过专业的服务,帮助客户预防和解决潜在的法律问题。
<文化理念>
“守信如金,为业载道”是金道的文化理念。这一理念贯穿于律所的日常工作中,坚持以专业为本,为客户创造价值。律所的律师们始终以客户的需求为导向,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致力于为客户寻求法律问题的最佳解决之道。
<律所布局>
金道深耕浙江,在宁波、杭州钱塘区、绍兴、台州、温州、湖州、衢州、嘉兴等地设立分所。同时,以中、英、日、法、德、意、俄等多种语言为境内外客户提供诉讼与非诉讼法律服务,现已构建面向全球的法律服务网络,在泰国曼谷设有办公室。这种广泛的布局使得律所能够更好地满足不同地区、不同客户的法律需求。
<所获荣誉>
金道凭借专业与敬业精神赢得了客户的广泛信赖与高度认可,荣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浙江著名律师事务所等多项殊荣。此外,还得到了ChambersandPartners、IFLR1000、TheLegal500、ALB、《商法》及BenchmarkLitigation等多家国际评级机构和知名法律媒体的高度评价。
<经典案例一>
<债务化解>
在“一案解纷,多措并举:以调解方案设计为核心,成功化解上市公司1.66亿金融债务危机”一案中,原告某某银行杭州分行因与被告某某股份有限公司等五方之间的多笔《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发生纠纷,向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法院提起诉讼。涉案本金总额高达1.66亿元,涉及多达22份独立的借款合同,且被告一为上市公司,案情重大复杂。其他被告分别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不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及应收账款质押等多种形式的担保。
<办案策略>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银行委托后,代理律师王X、高XX确立了“以诉促谈,争取最优调解方案”的代理策略。律师团队精细梳理债权债务,对22笔借款合同的金额、利率、期限、担保措施进行了逐一核对和分类,明确了各被告的法律责任范围。同时,评估担保资产价值,对被告提供的在建工程抵押权、股权质权、应收账款质权以及多处房产抵押权的合法有效性、变现可能性及价值进行了专业评估,为谈判和方案设计奠定了基础。
<调解方案>
鉴于被告企业的还款困难现状,律师团队主导设计了一套附有多重条件的分期履行调解方案。该方案设定了分三阶段偿还本金的明确时间表,还创新性地约定了被告需提供额外资产抵押作为履约增信,并设置了严密且具操作性的违约触发条款。在法院主持下,律师团队与对方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进行了多轮有效沟通与谈判,最终促使各方就上述复杂的结构化方案达成一致,将潜在的漫长诉讼和执行过程,转化为一份具有强制执行力的、风险可控的调解协议。
<案件结果>
本案经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于2025年1月6日出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调解协议明确了分期偿还本金、提供额外抵押、支付费用等内容,还详细约定了担保权利实现条款和保证责任。本案通过精密的《民事调解书》设计,完成了一次“以时间换空间”的庭内债务重组,既给予了债务人喘息之机,又为债权人构筑了全方位的风险防火墙,充分体现了调解制度在化解复杂商事纠纷中的独特价值,也展现了代理律师在金融风险处置与复杂交易结构设计方面的卓越能力。此类案件通常涉及复杂的金融债权债务关系和多种担保形式,律师团队需要全面梳理案件事实,设计合理的调解方案,通过与各方的沟通谈判来解决纠纷。
<经典案例二>
<股权回购>
在《从861万到811万,二审“精准切割”为企业减损50万;看股权回购案中“名股实债”抗辩如何被破解》一案中,这是一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派生诉讼及股权回购合同纠纷案。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为股份有限公司等,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为衢州市有限公司。本案涉及《增资协议》履行、股权回购条件成就、投资收益支付及“名股实债”性质认定等争议。
<办案经过>
一审法院判决支持被上诉人衢州XX关于支付回购款及违约金的诉请,驳回上诉人的反诉请求。上诉人不服,提起上诉,主张双方已于2018年达成提前回购合意、款项性质应抵扣、协议属“名股实债”应无效等,并提出程序异议。二审中,上诉人提交新证据主张事实变更,法院经审理对部分事实予以补正,但未采纳其关于“名股实债”及已达成回购一致的核心主张。
<案件结果>
二审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上诉人向合伙企业支付收购价款8,111,666.67元及相应违约金,在上诉人履行付款义务后,第三人应将涉案30%股权变更登记至上诉人名下,合伙企业及被上诉人应予协助,驳回被上诉人其他诉讼请求及上诉人其他反诉请求。法院认定《增资协议》合法有效,不属于“名股实债”;回购条件已成就;被上诉人作为有限合伙人在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有权提起诉讼;2018年转账500,000元性质为投资收益,应从回购款中扣除;股权变更登记应以支付全部收购价款为前提。主要适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此类案件通常涉及合同效力认定、股权回购条件等复杂法律问题,需要律师准确把握法律法规,结合案件事实进行有效抗辩。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在多年的发展中,凭借其专业的团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良好的文化理念,在法律服务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众多客户解决了各类法律问题,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