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拆迁门面如何认定
房屋拆迁中门面认定需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
首先,房屋权属证书是重要依据。若房产证上登记用途为商业用房,一般可认定为门面。其次,需看是否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实际用于经营。营业执照登记地址与房屋地址一致,且在拆迁公告发布前已持续经营的,能有力证明是门面。
再者,经营状况也很关键。要有持续稳定的经营活动,有纳税记录、租赁合同、进货凭证等佐证实际经营情况。同时,部分地区会根据房屋的位置、结构等判断。比如位于商业街道、临街且具备商业经营的基本条件。
若对门面认定结果有异议,被拆迁人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途径维护权益。
二、房屋拆迁门面补偿标准法律如何规定
我国法律未对房屋拆迁门面补偿标准作统一规定,多由各地依据自身情况制定。一般补偿包括:一是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由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二是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具体数额和方式按当地政策。三是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根据门面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若对补偿决定不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三、房屋拆迁门面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法律咋定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应给予补偿。
对于门面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补偿金额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通常有几种计算方式,一是按被征收房屋价值的一定比例计算;二是按门面经营效益结合停产停业期限计算;三是按面积计算。
被征收人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停产停业损失,如纳税证明、财务报表等。若对补偿不服,可与征收部门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维护权益。
在探讨房屋拆迁门面如何认定之后,我们还需了解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认定为拆迁门面后,其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一般来说,拆迁门面的补偿会高于普通住宅,包含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设备搬迁补偿等。另外,若对门面认定结果有异议该怎么办?被拆迁人可通过申请复核评估、行政复议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在房屋拆迁门面认定及后续补偿等方面还有疑问,想获取更详细准确的信息,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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