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深厚
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投身法律行业,2009年正式执业,至今已积累了多年的法律实践经验。他是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骨干力量,担任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等多个重要职务。其服务地区主要在北京,业务范围覆盖全国刑事领域。他专注于刑事案件辩护工作,尤其擅长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辩护,同时在企业刑事合规业务以及企业负责人、高管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解决方面也颇有建树。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足见其在刑事法律领域的专业能力和突出表现。
处理集资大案
在2012年2月至2021年间,管某某、付X等人以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名义,公开宣传投资P2P、金交所、保理业务等理财项目,承诺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人民币100余亿元,2300余名报案集资参与人损失共计人民币10亿余元。杨XX先后担任多个重要职务,负责招揽集资参与人及管理下属人员,其所在事业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20亿余元。2021年3月31日,杨XX被查获归案,审理期间其家属代其退缴人民币500万元。
开展有效辩护
陈晓伟律师接受杨XX委托后,及时前往看守所会见,了解案件事实。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通过阅卷全面掌握案情。开庭前与杨XX沟通后,提出辩护意见:认为杨XX应认定为自首,协助抓捕同案犯构成立功,系从犯、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退赔违法所得,建议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但法院经审理认为,杨XX首次到案系查获归案,未达到自动投案的自主性,不构成自首;其协助辨认门牌号的行为未达到协助抓捕程度,不构成立功。不过,鉴于杨XX系从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且退赔违法所得,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最终杨XX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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